- 索 引 号:QZ00503-3300-2026-00027
- 备注/文号:泉应急函〔2026〕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22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泉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党工委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社会治理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闽应急函〔2026〕4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二、征集方式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作品的征集、初评工作,各地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6部(其中微电影、平面作品不超过2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征集到的作品,经认真审核后,按要求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征集活动邮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对征集到的作品,经认真审核后,按要求报送至市司法局征集活动邮箱;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将从全市推荐作品中择优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司法厅。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按照部文件中展播方式、作品要求、作品形式及创作要求、工作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严格把关确保作品质量,报送具有泉州特色的优秀作品,作品统一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和司法行政部门汇总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作品采用在线上传方式,请各报送单位将作品上传网络云盘后,将链接地址连同报送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一并发送至市征集活动邮箱,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对接有关工作事宜,将联络员表(附件4)于6月26日前报送市征集活动邮箱。同时,要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规定,不得层层加码、摊派数量指标等增加基层负担,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四、联系方式
1.市应急管理局:
魏潼,0595-22374213;邮箱:qzaqsc@126.com。
2.市司法局:
连双龙,0595-28380669;邮箱:qz28380682@163.com。
附件:1.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应
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2.应急管理普法作品报送表
3.报送作品汇总表
4.联络员表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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