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3300-2025-00064
    • 备注/文号:泉应急规〔20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0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5-11-10 16:56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泉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对2025年10月31日前以市应急局名义单独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由市应急局牵头与其他机关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份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地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见附件1);

      二、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见附件2)。

      标注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地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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