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100-2026-00012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7
    福建泉州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12·20”一般泄漏爆炸事故整改和防范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5-07 09:50

      2023年12月20日8时13分许,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丙烷装置产品分离单元粗产品缓冲罐19—V4215区域发生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10万元。

      事故发生后,泉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泉州市应急局为组长单位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形成了《福建泉州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12·20”一般泄漏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并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各有关单位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市安委办成立由市应急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在事故地泉港区安委办组织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泉港区安委办进行反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行政处罚人员落实情况

      1.姜*兵,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丙烷分厂副厂长。

      处理建议: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5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姜*兵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21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2.李*,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丙烷分厂厂长。

      处理建议: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5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李*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20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3.陈*涛,中共党员,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

      处理建议: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8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陈*涛作出罚款人民币肆万肆仟伍佰贰拾壹元伍角壹分整(¥44521.51)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19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4.田*普,中共党员,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处理建议: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8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田*普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万柒仟壹佰玖拾伍元零陆分整(¥77195.06)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18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5.王*光,中共党员,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处理建议: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分,并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4日,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辰党发〔2024〕59号)。2024年7月1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王*光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肆仟捌佰肆拾叁元陆角整(¥314843.6)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17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二)企业内部处理人员落实情况

      1.李*,中共党员,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部部长。

      处理建议:由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0日,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决定(天泉发〔2024〕34号)。

      2.吴*强,中共党员,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机电设备部仪表车间主任。

      处理建议:由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0日,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对其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决定(天泉发〔2024〕34号)。

      3.张*钧,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环氧丙烷分厂设备工程师、特种设备安全员。

      处理建议:由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0日,天辰泉州公司党委对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天泉党发〔2024〕28号)。

      4.张*涛,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工艺系统部工艺工程师。

      处理建议:由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4日,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对其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天辰人发〔2024〕283号)。

      (三)党纪、政纪处分落实情况责任追究部分

      1.杨*伟,农工党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安监科科员。

      处理建议:由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纪工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8月15日,泉港区石化工业园区纪工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王*山,中共党员,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安科科长。

      处理建议:由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纪工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8月15日,泉港区石化工业园区纪工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3.徐*强,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界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

      处理建议:由泉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9月13日,泉港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其批评教育谈话。

      4.陈*升,中共党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界山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处理建议:由泉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陈*升2024年6月被泉港区纪委监委留置,2024年10月在泉港区法院接受审判,故对其批评教育未开展。

      5.出*祥,中共党员,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处理建议:由泉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8月9日,泉港区纪委监委驻区应急局纪检监察组对其批评教育谈话。

      6.陈*好,中共党员,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处理建议:由泉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10月11日,泉港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7.倪*豪,中共党员,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安股负责人。

      处理建议:由泉港区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9月13日,泉港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其批评教育谈话。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8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475000.00)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15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2.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28日,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对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的行政处罚(泉应急罚〔2024〕16号)。罚款已全额缴纳。

      (二)对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处理落实情况

      1.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安监科

      处理建议:责令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安监科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8月16日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安监科向泉港石化工业园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建议:责令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泉港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6日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泉港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泉港区应急管理局

      处理建议:责令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向泉港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6月5日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向泉港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其他问题处理落实情况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由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4年5月14日,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约谈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由公司董事长组织召开事故反思专题研讨会,反思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对于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逐一定责、定完成时限、定合格标准,确保各问题隐患闭环管理,进一步加强试生产期间的安全准备工作。

      2.建立健全试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单位职责。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对第一版试生产方案内容重新进行了修订,同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会审,并对会审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进行完善,并聘请外部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评审,再次完善,形成最终报审版。在试生产方案中,建立了试生产领导和工作机构,并明确了相关职责分工,也对参与试生产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进行明确。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前公司从业人员人数为350人左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为10人,其中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为8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关于加强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落实情况

      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各专业部门对公司制度体系进行修订完善,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全面修订,对4个分厂的操作规程进行了升版修订并于2024年6月30日组织完成评审。

      (三)关于加强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2024年以来,泉港区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联络办公室通过组织召开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联席会议,推动区住建局、工信局、交通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石化园区规建科等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局面,以及每季度组织开展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联合督导等工作,加强化工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安装工程实体质量的落实情况,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的情况。截至目前,累计召开联席会2次,对9个化工建设工程开展联合督导工作,印发检查成果文件2份,共发现问题36条,发出建议10条,已督促整改。

      2.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区住建局采取“双随机”模式,对化工建设工程实行日常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为重点,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管理职责采取记分行政处理和信用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监管。每季度对化工建设工程至少监管记分评价1次,重点加强对涉及建筑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体监督检查,对系统备案人员是否到岗履职进行监督检查,对记分值排名靠前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2024年以来,累计检查化工建设工程21个项目次,共对责任主体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记697.6分。石化园区环安科、区应急局建立石化工业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联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成立一个专班、履行两级职责、实施三个同步、落实五项要求”的总体思路,整合区应急局、石化园区环安科等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力量,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实现联防联动、高效监管。区应急局印发《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12•20”着火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泉港应急〔2023〕113号)、《泉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港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案的通知》(泉港应急〔2024〕17号)等文件,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文件内容强化日常监管工作。区市管局召开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通报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问题,调度协调解决化工企业存在问题和困难。

      3.加大执法力度。区住建局依托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管评价、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联合督导以及上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模式,不断强化化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一旦检查发现化工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单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改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立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区应急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企业115家次,排查隐患196处,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55家次,2024年罚款金额35.12万元。区市管局强化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装过程监督执法。2024年共立案2起,结案2起,罚款98.35万元。

      4.做好安全警示教育。2024年1月22日召开全区工贸企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邀请联合石化HSE部门副总经理麦志华做安全领导力提升培训。2024年5月20日邀请中国化学品协会技术一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张玉平对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变更管理》培训、《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危险化学品领域)解读培训。2024年6月20日,石化园区组织入园企业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园区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召开中化学天辰“12·20”一般泄漏爆炸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报中化学天辰“12·20”一般泄漏爆炸事故调查情况,督促企业准备试生产企业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

      五、评估结论意见

      从“12·20”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看,评估组认为,事故发生单位、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都严格落实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泉州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12·20”一般泄漏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泉政函〔2024〕55号)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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