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3200-2022-00062
    • 备注/文号:泉应急函〔2022〕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3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5-23 15:54

      答复类型:B类

    陈代表:

      《关于加强行刑衔接、加大重大火灾事故隐患惩戒力度的建议》(第1053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消防支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针对我市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量大、面广,特别是“小作坊”、“小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风险突出。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建机制、强执法、除隐患,以强化行刑衔接为着力点,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自《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应急管理系统在全省率先办理8起非事故涉安行刑衔接案件,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得到省应急管理厅的充分肯定。

      一、主要做法:

      (一)系统研究,建章立制。我局组织专班、法制骨干专题研究“行刑衔接”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及消防、燃气、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并用于指导实践,组织起草《关于建立乡镇与部门协同配合执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行刑衔接机制,动态调整行刑衔接工作落实的对策措施。同时,2021年5月,市中级法院院在全市开展关于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调研工作,重点针对“危险作业罪”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现实危险”的认定等问题,形成专项调研报告。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到我市开展涉生产安全犯罪案件调研,深入探讨了“危险作业罪”及相关罪名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对我市开展的调研工作表示认可。

      (二)统筹协调,部门协同。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协作,建立案件互通、信息共享、证据转换、人员管控、技术侦查等紧密行刑衔接的快速执法办案机制,第一时间联动处置案件,并主动邀请检察院提请介入疑难案件分析讨论会议,请求法院刑庭协助提供各地具体判例等,审慎把握案件性质,打通中梗阻环节,促进行刑衔接案件高效办理。

      (三)严防严控,一查到底。在我省率先开展全市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将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纳入执法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举报奖励等手段挖掘案源,综合运用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派出所)共派出检查组7923组26520人次,排查小作坊、出租房屋等18899户,督促整改隐患1758处,全市累计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7554次,移送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21起21人,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四)加强衔接,快侦快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安生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从严从快处理涉及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犯危险作业罪一审案件7件,发生地集中在惠安县。主要涉及在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其中,涉违规使用烟火药用于建筑施工1件,涉危险类物品生产、经营、储存6件),因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一审法院以犯危险作业罪,判处拘役5件8人,有期徒刑2件2人。

      (五)宣传警示,形成震摄。为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危险作业案庭审现场旁听,还通过制作和发放《安全生产涉刑典型案例警示片》,举办“刺桐新声--新法面对面”线上宣讲会,邀请检察官、法律顾问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等生产经营第一线现场宣讲等“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及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促进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法治手段筑牢安全底线。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进认定标准的规范化。目前,我市在办理涉嫌危险作业罪中已积累了一些经验,下一步我们将在不断完善、细化适用标准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调研,认真总结经验,为细化认定适用标准规范化打好坚实基础。同时,将我市办理危险作业罪相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逐级呈报最高人民法院,建议通过制定司法解释或最高人民法院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适用规则和认定标准。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机制。我局已牵头起草《泉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和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联合印发,健全完善应急、消防、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协调办案制度,健全涉安案件的证据交换、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异议处置等联动机制,推动重大、疑难案件联合办理,共享案件调查信息,对定性难、执行难的复杂案件实行联合挂牌督办,促进消防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三是建立业务交流研讨制度。针对“危险作业罪”是新增的刑罚罪名,相关法律解释条款尚未明确完善,消防部门在涉及刑法领域理论知识及实务经验或有欠缺的问题,建立专家辅助制度。充分发挥公安、检察机关专家库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引作用,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案件行刑衔接过程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领域提供法律意见,确保重大火灾事故隐患案件在行刑衔接中合法合规。

      领导署名:邱朝阳

      联 系 人:许锦华

      联系电话:13506052256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晋江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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