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54号建议的答复_议案提案办理结果_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QZ00503-3200-2022-00059
  • 备注/文号:泉应急函〔202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2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5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5-12 10:05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5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密室逃脱场所监管的建议》(第13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泉州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密室逃脱场所监管的建议涉及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的生命安全,意义重大。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生命线,每季度召开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防范举措;2021年以来,先后召开11次市委常委会、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并将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属地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密室逃脱”作为一个新名词,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密室逃脱”属于文化娱乐业范畴。文化旅游部等5部委4月1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将“剧本杀”“密室逃脱”为代表的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角色纳入剧本娱乐经营活动范畴,要求经营者要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剧本娱乐活动”),并自经营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同时,要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建立信息通报、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注册登记等工作。

  2021年6月颁布并于9月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分工,2021年3月,市安办(应急局)协同市委编办组建专班,按照“业务相近”等4个原则对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重新进行梳理,并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齐抓共管、联合会商、综合执法、事前追责、曝光警示、技术支撑、举报奖励8项工作机制,形成《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于3月4日、4月27日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近期将印发执行。《意见》明确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依职责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消防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整治火灾隐患;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开展防火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须取得行政审批证件即可开展的经营活动的一般经营项目的违法经营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确定行业主管部门的除外),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综上情况,我市关于“密室逃脱”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已明确到位。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履职,强化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领导署名:王夏阳

  联 系 人:王文周

  联系电话:0595-28679553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财经工委,市政府督查室,丰泽区人大常委会。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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