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3200-2021-00099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8
答复类型:B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1000号提案的答复
致公党泉州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小微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服务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我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全市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为深刻吸取晋江8.8事故教训,市安委会在全市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依托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组建了整治专班,出台了《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泉安委〔2020〕12号)、《泉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泉安指〔2020〕19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0〕13号)等三份文件。攻坚行动以来(截止到6月27日),全市共排查摸底改用生产、储存自建房24952幢(涉及经营主体27663家),其中完成评查20821幢(涉及生产经营主体22606家),取缔关闭6855幢(涉及生产经营主体7617家),评查率达99.88%,评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在评查基础上已完成对13996幢(涉及生产经营主体14989家),整改率达81.72%。整治成效明显,自建房加工场所火灾事故率较往年有了较大的降幅。
二、全面推广“智慧用电”建设。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智慧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设防火导则》《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建设防火导则》等标准规范,市级财政分三年投入1500万元经费,在文保单位及历史保护建筑和街区、养老机构、医院、群租房等高危场所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住宅小区、居住出租屋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
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养老机构及福利机构、医院、居住100人以上出租屋、电气火灾高发的场所及电气隐患严重区域100%安装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全市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累计安装数不低于1万套;全市有条件的住宅小区100%、居住100人以上的出租屋100%、30人以上的出租屋30%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根据第二季度各地汇总的数据来看,截止6月底,全市共安装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220套(其中文保单位及历史保护建筑942套,养老及福利机构86套,医院学校681套,出租屋283套,劳动密集型企业8454套,电气火灾高发场所578套,其他类型场所3196套),建成电动车集中智能充电场所1860个。整治成效明显,电气火灾占比由2018年67%,下降至2020年的52%,2021年3月份32.4%。
三、持续高压整治“三合一”场所。我市已连续13年部署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滚动排查、定期督导”,将“三合一”纳入各类安全整治内容,严格“每月一督导一通报,过程有跟踪有问效”,一经发现返潮住人立即关停。针对三合一容易返潮现象建立“打更巡查”、“2000度电”排查法,对回潮“三合一”场所强制安装监控、从重处罚。凡发现“三合一”现象的,按照“隐患不整改视同事故处理”,严格倒查问责。通过三合一的整治 ,各地形成了常态化整治机制,近年来“三合一”现象明显减少。
2020年,泉州市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大“三合一”场所整治力度,全年累计摸排“三合一”场所19532家,完成整改19491家,处罚2073家,“三停”264家。2021年,全市摸排2659家,关停687家,罚款391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等单位,进一步做好城乡小微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评查整改工作。开展第二轮评查整改督导,督促各地做按照评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进一步做好“智慧用电”。继续推进“电气线路套管”“智慧用电”,提升电气本质安全,年内实现省市两级文保单位、养老福利机构、医院等重点场所全覆盖。三是对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扛起整治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稳控火灾形势,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以“能逃生、不亡人”为底线,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扛起整治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稳控火灾形势,确保我市小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抓出经验抓出成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分管领导:李 隽
经办人员:林永源
联系电话:13505949069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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