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300-2022-00038
- 备注/文号:泉安办〔2022〕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6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的十五条硬措施,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46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安委〔2022〕3号)要求,以及应急管理部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开展全市工贸电力行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下同)2022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压紧压实工贸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确保从根本上消除“钢8条”“铝7条”“粉6条”21项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工贸电力行业较大以上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检查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否及时研究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重大问题;是否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晰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是否部署推动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大力推进“钢8条”“铝7条”“粉6条”见底清零,加强涉及21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报送,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工贸电力行业专项执法模块应用;是否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七项法定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照《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泉应急〔2021〕52号)、《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22〕20号)、《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和市际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22〕28号)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方面,重点检查21项违法事项是否全部清零,以及检维修环节、外包作业、环保设施安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等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突出食品加工、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加工、造纸、印染等容易产生硫化氢中毒事故的轻工重点企业。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两手抓”,推动企业做到“五个强化”,确保“五个到位”。电镀企业方面,要立即排查本辖区电镀企业底数,重点检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以及加强承包、承租单位管理,落实防中毒、防火等安全管控措施等情况。
(三)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情况。各类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要全面自查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格检维修外包单位和环保设施施工运营单位资质管理,依法履行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全面摸排本企业设置除尘器、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对BOT、全托管运营、外委作业等不同合作模式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是否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将其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是否存在外包单位(人员)无资质审查、作业审批制度不落实、作业现场监护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要关注外协劳务队伍入厂前安全教育培训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梳理劳务派遣人员数量和从事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规定。是否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五)推进严格精准规范执法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是否瞄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推进企业提升自主管理能力;是否瞄准工贸电力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21项重点违法行为;是否严格执法处罚,加强典型案例报送和曝光;是否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三位一体”执法模式。
三、进度安排
自即日起至年底,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检查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将本方案要求传导至辖区内重点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始终聚焦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和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
(一)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各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要对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隐患进行登记,逐一组织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涉及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三个专项的企业要按照《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泉州应急〔2021〕52号)要求,每月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其中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亲自带队1次。各央属、省属驻泉子公司和市属一级企业要研究制定本系统工作方案,对本部和下属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
(二)立即组织拉网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年度执法计划、轻工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专项工作,对辖区内未消除21项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逐企逐项逐设备”全覆盖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盯死看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大检查期间要随机抽考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检验其履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开展效能督查。各县(市、区)安办要定期不定期对本辖区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本辖区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认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市安办将聚焦提质增效,结合本地区疫情情况,创新“线上+线下”模式,通过视频调度巡查、专家远程“会诊”、实行小分队专班服务等方式,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对发现已经报送“钢8条”“铝7条”“粉6条”清零,但实际检查存在明显问题的企业,不仅将严厉追究企业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罚,而且将对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现状剖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立即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逐家进行分析研判。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专项整治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钢8条”“铝7条”“粉6条”整治,专项整治质量不高甚至走过场的地区要组织“回头看”和补缺补漏。
(二)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对重点乡镇(街道)的调度,及时分析研判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压茬推进。各工贸电力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制定本单位自查清单,带头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及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发动相关专家、基层监管部门和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参与到专项行动中,鼓励企业购买有关专家、科研院校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四)强化标准化提升。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围绕“一个目标(2022年基本完成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三个抓手(建立‘三张清单’制度,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强化现场‘5S’可视化管理)、四类企业(规模以上、中等、小微、取缔关闭)、六项任务(准确把握创建标准、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强化应急管理、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总体工作布局,对照各个时间节点的任务要求,强化攻坚克难措施,按时序进度扎实推进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五)严格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对未开展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可能发生事故、21项违法行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格依法查处,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要停产和关闭,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典型案例报送,确保21项违法行为在6月30日前全部销号“清零”,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必须依法从严处罚。
(六)推行线上执法。大检查期间要督促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轻工重点企业登陆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线上“一企一档”,做到不漏一企、不落一家。涉及“钢8条”“铝7条”“粉6条”的检查,要全部运用“互联网+执法”工贸专项执法模块开展执法。
请各县(市、区)安办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大检查方案报市安办;从6月份起于每月8日前将本辖区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报市安办。
联系人:吴伟杰,联系电话:13004841319,邮箱:qzaj5800@126.com。
附件:2022年泉州市xx县(市、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度表
抄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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