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500-2023-00041
- 备注/文号:泉财指标〔2023〕6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4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 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8-04 15:34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泉州开发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90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具体金额见附件1),收入列“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科目,并抵扣泉财预〔2023〕220号预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请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同时,请认真填写《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收到文件10日内报市应急局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