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建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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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福建省应急厅规划财务处二级调研员罗革英,就我省《福建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接受我们的在线采访。首先,我们欢迎罗革英二级调研员。 -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省应急规划财务处二级调研员罗革英,很高兴今天能有机会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福建省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与大家进行交流。 -
我省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的主要范围是哪些? -
主要是指省级财政每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资金。 -
我省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哪种分配方式? -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科学分配、绩效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并适当向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倾斜。 -
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中,各级应急部门和财政部门各自承担什么职责? -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有哪些? -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如何申请? -
每年省应急厅会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支出投向,于7月31日前下发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扶持范围、扶持对象等内容,并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开。 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复核后汇总报送省应急厅,省应急厅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根据项目遴选结果,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
专项资金的分配结果是否公开? -
关于专项资金预算下达的通知都会在省财政厅网站主动公开。 -
如何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 -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整改。 在县(市、区)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下达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对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省应急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实施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还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
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期几年? -
自印发之日起3年,也就是2020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非常感谢罗革英二级调研员接受我们的专访,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 -
谢谢! -
支持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省性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主要用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含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等重点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省级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治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安全生产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等; 二是全省安全生产“一张图”建设,主要用于包括在线监测、预警、调度和监管执法等在内的全省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等信息平台项目建设;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支出; 四是正向激励支持,对上年度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各项重点任务完成较好地区,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较好地区予以奖励; 五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重大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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