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来源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6-03-25 16:18 浏览量:

  清明节期间(3月25日至4月15日),各地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叠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市政府发出禁火通告,在全市林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一是设卡检查火源。各地突出防范重点,做到重点时期重点防,重点部位防重点。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入口设卡检查,禁止携带一切烟花爆竹、纸钱、火种上山, 确保火源火种不上山、不入林。二是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加强对进山旅游人员、林区作业人员、返乡祭祖人员以及儿童、智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监管和教育,落实监护责任。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持续推进森林火灾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林区、重点环节、重点工程,做好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及林下可燃物清理。四是加强火情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卫星监测、高空视频监控、地面巡逻等手段,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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