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管,构建全面开放、规范高效、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现对在我市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及各机构执业情况进行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在我市从事除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培训以外的,提供安全生产咨询辅导、标准化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预案管理等服务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二、登记时间
首批登记时间为本通告发布起至2025年5月10日。
三、登记方式
通过浏览器链接222.77.0.146:9015/login进入“泉州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
四、登记内容
(一)机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机构部门、机构人员、主要服务行业领域、服务事项、人员资质、服务记录、客户反馈、历史业绩等。同时需提交上传《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承诺书》(见附件)。
(二)机构执业情况。机构首次填报执业的项目为目前尚在合同服务期限内的项目,包括委托单位、委托事项、服务期限、委托单位联系人、联系人电话、项目属地、服务专家等。服务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新的合同后,应当于1个月内将服务项目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
(三)登记要求。请各相关服务机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完成本次登记工作,所有登记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公示方式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将对注册登记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和各机构登记的项目数量信息在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的“便民信息”栏目进行公示,供全社会监督,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联 系 人:陈竟云
联系电话:28679560
系统技术服务电话:18005006989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附件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承诺书
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秩序,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社会化服务活动,不伪造、转让或租借资质、资格证书,不转包项目;
二、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自我约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活动,工作不流于形式,不出具虚假、严重失实或重大疏漏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报告,确保服务质量,并对服务结果负责;
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主动上报执业情况,不采取欺诈、商业贿赂、故意贬低、诋毁其他机构或以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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