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时间:2024-05-31 16:09 浏览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9月2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2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从严落实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察整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坚决果断的态度抓好问题整改。为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张毅恭书记在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委认真领会、全面贯彻、坚决落实,明确提出抓好整改是局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必须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加大推进力度,确保一项一项抓整改,不达标准不“收兵”。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成立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班子成员负责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突出抓好调度、调研和督导,强化推动落实。其他责任领导对整改任务都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点事项和难点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全程督导,一抓到底。各责任科室(单位)依据问题清单,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形成了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三)明确目标责任,推动整改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局党委逐一研究分析,细化整改任务,实化整改措施,共研究制定了109条整改措施,每条措施落实都明确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形成了任务具体、责任清晰、要求到位的责任工作体系。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每周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难点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强化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认真督促检查,对整改落实工作再推动再深化。局党委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对照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准备了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此基础上分别列出了问题清单,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4年1月8日,局党委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思想剖析,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自身和班子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整改着力点和标准要求有了更准确的把握,为推进整改工作增添了动力。

  (五)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整改与应急管理实际工作相结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在集中整改期间,制定了《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会议制度》《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泉州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导则》等工作制度7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学用结合。巡察整改以来,结合主题教育,领导班子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我局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针对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尚有盲区、薄弱环节等问题向市安委会建言献策,推动市安委会持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及元宵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春节期间,我市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民俗踩街活动顺利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三是加大对在建项目督导检查力度。于2023年12月3日至15日,聘请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指导服务组对有关在建项目开展全方位专家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同时,联合市住建局、工信局等7个部门制定《泉州市化工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范围,突出监管重点,细化监管措施,深化相关职能部门质量监督管理的协同协作,保障化工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四是已查明202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巩固提升20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的原因,经我局多次督促,建设资金于8月全部拨付到位,我局已对下达资金跟踪督促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截至2023年11月,避灾点巩固提升项目已超时序完成。

  (2)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警示先行、标准化提升推动、执法约束保障”总体思路为抓手,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总结提炼完善制度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续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巡察整改以来至专项行动结束,累计抽查检查企业39226家,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2918个,行政处罚1275次,罚金994.18万元。二是加强矿山安全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我局举办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培训会,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主要负责人、矿长等共7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的批示;邀请专家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专题培训,分析近年来全国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同时,积极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共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7次,推动我市1家地采矿山,1家尾矿库通过省级二级标准化评审,不断夯实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开展今冬明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12月以来,抽查了10家矿山企业,排查出各类隐患91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条,行政处罚1起,罚款3.7万元,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此外,于2024年2月28日,揭牌成立全市首支矿山救护队,总投入1325万元,在册指战员11名,配备各种应急救援装备,为全市矿山安全保驾护航。

  (3)针对创新发展“晋江经验”举措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指导服务。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到泉港区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在企业现场开展“亲身办”、“陪同办”,了解掌握共性问题,协调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加大对县市区下放事项的指导力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交流审批经验,定期协商座谈解决难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探索推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制作了《告知书》,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下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做到“双书同达”,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提醒并帮助失信主体及时修复信用,减轻失信惩戒带来的负面影响,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在日常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中,均结合近期发生和当事人经营方式类似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入企业耐心开展警示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条规定,并对隐患问题的整改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开辟《安全生产曝光台》专栏,每天收集整理我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筛选出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4年以来,累计曝光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123起。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我局党委会于2024年2月23日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定期召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议,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巡察反馈以来,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讲话精神;2024年1月29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1.24”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3月4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三是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3月15日对下属党支部检查发现意识形态问题2条,结合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在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会议上通报。

  2.关于构建“大应急”体系不完善,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参谋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门精准执法阶段工作的通知》,明确按照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时间节点要求。精准执法阶段累计抽查检查企业80423家,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7227个,行政处罚13689次,罚金5820.17万元。二是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19个专项委员会牵头单位明确具体承担专项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内设机构(科室),解决了“部分专项委员会缺乏专班力量”的问题。同时将19个专项委员会“落实季度例会制度”列入每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推动19个专委会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例会,目前已按时序进度完成。

  (2)针对“指挥部”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指挥中心建设,《泉州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局内部审查和局党委集体研究,通过市数字办评审并获得批复,正按照规定流程推进项目进度,预计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信息系统资源尚未完全整合接入,数据暂未实现实时同步。目前,依托市防汛办场所、信息系统等做好过渡期应急指挥保障,圆满完成春节元宵期间值班备勤和应急指挥保障任务。二是加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做好灾情信息报送,“指挥部”掌握的数据一律以灾害信息员报送的灾情信息为准。巡察整改以来,已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要求,组织全市统计上报低温冷冻灾害、洪涝灾害各1次。

  (3)针对“作战部”应急能力建设有缺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共训共练。会同公安、消防、海警等部门进一步健全社会救援队伍“110”“119”“95110”联勤联动机制,联合举办应急救援队伍水域、山岳救援专项能力培训和取证考核,组织市级队伍参加大型应急综合演练,实现了应急备勤值班联合、应急培训演练联训、日常警情分类联处、突发事件协同联战,有效提高了整体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健全救援合作机制。在规范落实《泉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2024年3月15日制定印发《泉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规范我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的现场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合作机制。2024年1月9日召开2024年泉州市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工作会议,表彰“十佳救援员”和优秀队员,凝聚前进力量。同时,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建立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在德化、洛江等地建立社会应急救援联勤分中心,为社会应急队伍解决办公、备勤、值守及抢险救援装备物资储存等场所保障。三是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2023年试点16个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和12个村(居)“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基层风险识别能力和处置能力,基层网格员及时转移避险案例受到应急部通报表扬。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省应急厅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对试点村(居)“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工作给予批示肯定。四是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演练。坚持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牵引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突,泉州晋江、德化作为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取得实践实效,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省应急厅在泉州举办了“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试点现场观摩会”和“全省应急救援工作专项培训”,我局在全省现场会上作经验典型发言。截至2023年12月底,市级17个专项应急预案均已落实应急演练。五是督促有关公司落实整改措施,修订应急预案3份,开展应急预案专题学习55场次、隧道应急演练4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场等,并向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同时,我局举一反三,牵头协调组织相关联动单位联合举办省级“甬莞高速石鼓山长隧道危化车辆交通事故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理清此类事故的职责分工、应急措施、条块协同等重难点问题。成功处置了“2·9”泉南高速观音山隧道交通事故,顺利组织300名司乘人员紧急避险,避免了一场事故灾难,该做法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中国应急管理报》作了深度报道。

  3.关于推进“大安全”监管不够到位,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发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住建、道路交通等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累计排查安全隐患34748个,整改34136个,整改率98.2%,开展执法检查16020次,行政处罚3467起,罚金179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50家,移送司法机关刑事立案26起,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建筑施工领域,明确了以县级为一个总网格单位,在行政管辖区域实行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员巡查管理制度,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道路运输领域,持续深化道安“四抓四化”“六个一”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依托“全警管交通”模式和“天天查时时盯”勤务机制,共查处“七类”交通重点违法行为443325起,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4人、下降18.38%。2023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泉州作为“全国十个机动车、驾驶人均超300万,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无突出负面舆情的城市”,得到公安部通报表扬,获得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综合成绩全省第一、道安工作成效全省第一档次等成绩。

  (2)针对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盲点盲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发挥市安委会13个督导检查组作用,市安委会每月组织13个包片督导检查组至少安排5天,深入包片督导检查的县(市、区),对照检查清单要求认真开展督导检查。2023年累计抽查检查乡镇(街道)149个、县级部门164个,企事业单位690个,督促整改隐患1594条。二是针对“一楼多企”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市消安委印发《泉州市分租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分租申报备案、管理责任主体、应急救援处置等职责,在晋江陈埭镇试点成立房东协会,试行出租房屋备案核验工作模式,对核验通过的予以授牌、不通过的限期整改,推动分租厂房长效管理。扎实开展工业园区消防标准化行动,找准树脂、鞋服、染整、藤铁、电镀等火灾高风险产业分区划片集中开展“开小灶”整治,实现了厂房仓库火灾逐年下降。三是于12月8日组织中国化学品协会专家指导服务组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服务检查,帮助发现并完成问题整改25个。对2022年5月22日及6月22日的问题进行核实,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举一反三,于2023年12月28日印发《泉州市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3月印发《2024年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重点》,细化2024年度重点工作时间节点和要求,提升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3)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3年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工作,全市46个行业、52062家有生产经营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任务,创建精品企业21家、标杆企业136家、评审达标企业4147家、示范岗位数15674个,分别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指标162%、105%、319%、121%。通过奖优罚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纸面创建”现象,提档升级一批规范达标企业,新增达标企业2783家,其中新增国标达标企业151家、省标达标企业278家、泉州标准达标企业2354家;正向激励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各级累计公告激励典型案例98家次,兑现税收优惠28家次、减免税收2909万元,信贷支持1952家次、信贷金额254036万元;公布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曝光典型的执法案例141家次;取缔关闭一批整改无望企业,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企业135家。此外,2023年我市工贸行业三级标准化定级评审任务数是140家,已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了新评审146家,直接定级22家。

  4.关于促进防灾减灾救灾“大联动”不够,践行“两坚持、三转变”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防灾宣传实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丰富宣传手段。2024年组织开辟了《安安说安“泉”》视频专栏,根据重点工作进行选题,每周制作1-3个宣传视频进行宣传,并发动各级各部门合力宣传,2024年以来累计制作宣传视频14个。开展应急安全短视频征集活动,引导公众在参与中,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制作系列图文并茂的防灾减灾宣传手册,利用安全督导、执法检查、文明创建、安全“五进”等工作,分发给群众,着力提升安全宣传的趣味性。二是强化科普宣传。2024年初,在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中,我局督促各级各部门通过“村村响”应急广播、电视、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高频次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知识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护意识。2024年将立足工作实际,继续加大联动力度,提升宣传成效。三是已着手对闲置的“3·7”坍塌事故专题警示教育馆进行整修布局,2024年6月份可如期建成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基地。

  (2)针对减灾预警信息不够完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运用铁塔运维监控平台和视联网平台提升森林防灭火预警监测能力。采取卫星监测、视频监控、地面巡查、舆情监测等多种手段,卫星热点2小时火情反馈率100%。二是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2023年第3、4、5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各县(市、区)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在主要山体等处张贴禁火令等,进一步提升公众对预警信号的知晓率。三是推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指导晋江市利用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成果,将陈埭镇海岸线纳入风暴潮防御区,全面启动泉州市“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2023年底,自然资源部有关领导代表国家减灾委来泉督察检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现场实地走访晋江“蓝色海湾”项目,并作出好评及认可。同时,指导南安市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在普查中排查出各类新的隐患776处,已组织整改,同步消除隐患。

  (3)针对救灾物资调配、场所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分批次进行抢险物资采购,于2023年12月29日新购置冲锋舟15艘、救生衣110套、橡皮艇25艘等救援装备。2024年3月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拟再次购置橡皮艇10艘、油锯250把、重型液压破拆设备1套和雷达生命探测仪1套,最大限度满足多区域、多点位抢险救援需要。二是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已组织完成丰泽、泉港12所市建成区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挂牌工作;其他县(市、区)已完成47处Ⅳ避难场所挂牌工作;完成鲤城凌霄中学避难场所升级改造项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案件适用法律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明确行政处罚过程中,需要法治审核的具体环节,并在日常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每个案件的相关文书均由法治人员进行审核、签字。2024年1月8日制定实施《泉州市应急管理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办法》,突出法律顾问对适用法律精准的作用发挥。同时,对相关案件经办人员适用法律不精准问题给予批评教育。

  (2)针对案件办理期限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案件办理期限意识不强问题,于2024年2月22日,召集全局执法人员,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实务等内容,开展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专业素质。并对有关案件立案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于2024年3月21日制定《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取消局内部案件移送规定,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交办转办核查等执法监管事项,实行执法检查、现场处置、案件查处“三同时、一体化”,减少了非法定流程,并对案件办理各环节作出时限规定,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巡察整改以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均未延期。

  (3)针对执法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3月4日印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考核的通知》,组织对局机关各科室、执法支队、救援中心2023年度开展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2024年2月7日印发《泉州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月21日印发《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明确实行“局队合一”联合执法体制,取消局内部案件移送规定,建立内设机构和执法队伍协作联动机制,对各类执法监管事项实行执法检查、现场处置、案件查处“三同时、一体化”,以此解决案件未能按时移交问题。制定印发《泉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所有执法案卷按时立卷归档。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有形成《案件调查报告》。

  2.关于关键岗位、重要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危化科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近年来我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结合当前危化科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廉政风险点6条,科学制定防控措施6条,从源头上杜绝廉政风险。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立足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填报2024年度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织密织牢廉政防护网。

  (2)针对专家选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2月26日出台《泉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对全市应急管理专家的选聘、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进行明确,切实加强和规范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二是委托第三方建立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专家服务”模块,于3月4日上线试运行,致力于对专家基本信息、专家遴选等过程的管理。三是局机关纪委在业务科室运行使用“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专家服务”模块,选用专家过程进行监督。并在专家抽取结束后,在《专家抽取表》监督人一栏签字,切实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

  (3)针对项目采购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修订我局内控制度,结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办将相关信息同时报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备案。同时,机关纪委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采购项目及本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我局内控制度,并对项目采购不合规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4)针对专项资金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2023年合计16份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通过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财务资料,了解救灾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检查其执行情况。首先对资金涉及的所有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审计;其次对5个县(市、区)的下属乡镇进行抽查审计,每个县(市、区)抽查3-6个乡镇;最后对抽查乡镇下辖的1-2个村进行延伸审计检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完成对2020-2023年期间下达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加强对下达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我局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局内部绩效考核,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保障专项资金安全。

  3.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1)针对个别财务手续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表人对错写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予以纠正,并对经办人给予谈话提醒。二是梳理市财政局相关文件及我局财务内控制度,将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规定整合成一份,通过OA平台发送给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

  (2)针对安全培训监管“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1月应急管理部正式发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代替原来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8011—2016),新标准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3月8日我局召集全市9家培训机构负责人,对新标准进行宣贯学习,要求所有培训机构在7月1日前完成对标自查自改。二是制订《泉州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检查表》,于3月份和4月份检查安全培训机构5家,对未建立线上理论培训教师档案和管理制度等不符合新标准的给予指导建议。三是部署开展2024年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改和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严格核查培训考试机构基本条件,依法查处培训考核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淘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并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推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质量。

  (3)针对个别专项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水平。并对2021年开展安全评价专项检查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二是组织开展安评机构执法检查,在2024年前对在泉州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已对5家在泉州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总共15家),并对1家安全评价机构立案处理。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资产报废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及时处置固定资产的录入、变更、报废等问题。2021年12月报废的家具办公设备,已回收残值1690元。二是修订完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专题学习,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1年12月购置的森林防水灭火泵、灭火器等救援器材已调拨至各县(市、区)使用。并已督促各县市区应急局将2021年12月购买森林防水灭火泵、灭火器等救援器材共97.48万元列入固定资产管理,长期做好督促管理。二是指定专人,立即补缺补漏,形成专门台账管理,重视末端管理,督促各县(市、区)落实落细固定资产使用有关规定。三是已完成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形成专门台账。

  (3)针对采购未编制预算、未细化清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0年采购的移动式应急减灾泵站的资金来源为2019年省财政厅和应急厅联合下达的第四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市县),属年末临时追加的省级财政资金,按照我局采购内控制度及“三重一大”等规定,经局党委会同意后,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我局已组织汇总整理2020年12月采购移动式应急减灾泵站2套相关台账。二是我局已根据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各业务科室实事求是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采购需求,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细化采购指标,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委统筹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中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合理分配全局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整体工作效能。2023年我局荣获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表彰。二是印发实施《关于对我局2023年内部绩效考评的补充说明》,完善内部绩效考评办法,并全面完成2023年度内部绩效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各科室与个人年度评先选优、奖金发放的依据。三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实操基地的建设和验收进度,完善技工学校集中考试点。技工学校集中考试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危化品实操基地已建成。

  (2)针对推动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新一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意见,拟做大做强“泉州市应急救援中心”,对市应急救援中心职能、内设机构设置、职数编制进行重新梳理,改革建议已报市委编办审批,待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后研究。二是3月13日调整更新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名单,增加文化和旅游部门为成员单位。此外,国家减灾委员会已调整为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省级层面正在调整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正式文件未印发,我市将持续跟踪落实,确保及时调整到位。

  (3)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4年2月,研究制定《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会议制度》及调整后的《局党委议事内容目录》,进一步理清党委会、局务会等会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提高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定,自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召开党委会议13次,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同时,加强对党委会议记录人员的培训,规范党委会会议记录。

  (4)针对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局办公室牵头,严格审核各科室拟发文件,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对内容相似的文件,禁止重复发文,同时,督促各科室,杜绝出现以“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形式变相发文的现象。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存在重复发文、“白头文件”代替“红头文件”等现象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将各科室发文情况纳入局内部绩效考核。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我局发文105份,同比下降12.5%。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党委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度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清单20项;党委书记第一责任清单9项;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6项。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组建检查组,于3月15日对下属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导,检查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12个,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在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会议上进行通报。局机关党委已第一时间将“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反馈给被检查党支部,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开展2023年度廉政谈话,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廉政谈话共7次;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共13次;局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共13次。三是已立即改正2名班子成员2021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仍引用2016年已废止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错误表述,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同时,举一反三,局党委书记对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2)针对警示教育不深不透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3月4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版)等,及时学习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及内容,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让遵规守纪成为日常习惯。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教育活动。1月29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1月3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月4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中学习观看《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三是开展警示教育,5月10日,局党委书记召开局党委会议,研究《中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案后整改”工作方案(送审稿)》,安排部署“案后整改”工作。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工作方案安排,召开了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用“案中人”教育身边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泉州市看守所开展现场教学;组织梳理2024年度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3)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派驻实际,对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共指出问题13个,均已完成整改落实。二是借助司法局开展的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之机,着重对应急管理局所涉案件评查情况进行分析,透过业务现象深挖(发现)背后的责任、作风、纪律等问题。将“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安全生产执法规范有序”作为本组2024年政治监督自选项目(四分监督),同步带动机关内设纪检机构做好项目的跟进督促。三是加强对应急管理局内设纪检机构履职担当的支持、监督和指导,经常性、集中性、专项性组织纪律业务联学、联商、联研,强化内部督促和外部监督的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机制优势,形成内外叠加最大监督管理效能。四是局机关纪委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学习,增强对党内监督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与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形成监督合力。

  3.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1)针对党委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铸牢政治忠诚。局党委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读书班等,引导党员干部沉心静气研读《习近平著作选读》等学习材料,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夯实党员干部理论根基。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次。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彰显政治担当。局党委充分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坚决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在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在全市试点开展“党建+网格+应急管理”工作,推动12个村(社区)落实“有网格管理体系、有应急服务点、有应急救援队伍、有避灾安置场所、有宣传警示教育平台”,着力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向村级延伸,基层网格员在摸排灾害风险隐患和人员转移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到应急部通报表扬,该试点做法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获省应急厅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锻造责任链条,落实政治责任。局党委不断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机关党建责任,制定《2024年度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2月23日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于3月25日召开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事宜。

  (2)针对机关党委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检查督导。于3月15日对下属党支部开展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共12项,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并在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会议上通报。局机关党委已第一时间将“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反馈给被检查党支部,督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开展青年干部入党谈心谈话活动,主动帮助青年干部提高对党的认识,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巡察整改以来,已接收预备党员1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持续为组织注入新的血液。三是按照党费收缴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已开设党费专户,按照“党员月缴纳、支部月上缴、党委月缴”制度,坚持做到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

  (3)针对党支部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立即改正机关一支部2022年度支部书记述职报告出现的错误表述内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同时加强审核把关,今后对各党支部书记撰写的述职报告统一进行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误的表述。二是针对“2021年度机关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事前提醒和检查指导,要求各党支部提前对检视问题、批评意见进行审核把关,对辣味不足责令改正,确保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具体深入。

  (4)针对执行干部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梳理市地震局科室岗位职责,市地震局领导分别与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各科室的工作情况。明确轮岗方案,2024年2月23日提交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已将3个科室负责人调整后的《申请使用编制(领导职数)审批表》报送市委编办审核。2024年3月,已报组织部备案,并下发任免通知。二是2024年2月在市地震局晋升1名四级主任科员人选的考察过程中,将市地震局全体干部职工纳入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范围,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和覆盖面。三是2023年12月组织对2023年10月份以来尚未存档的7份晋升职级考察材料和6份试用期满考察材料进行“回头看”,并严格落实考察组签名要求。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社团兼职的管理,对现有干部职工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健全有关台账,坚决杜绝兼职超时等问题的出现。积极与市民政局有关科室沟通,认真学习《福建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办法》,了解掌握应急管理学会换届选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2月,我局召开党委会研究更改泉州市应急管理学会法人代表事宜,制定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补第三届泉州市应急管理学会会员的通知》,并就泉州市应急管理学会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建议人选名单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针对“‘指挥部’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市档案综合大楼主体尚未竣工验收,正按照规定流程尽快进场开展新建指挥中心二次装修。

  下一步整改措施:《泉州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市数字办评审并获得批复,在市档案综合大楼竣工前督促大楼建设单位和信息化项目业主大数据公司加快指挥中心及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一库三中心”建设,信息化专班加快与大楼设计单位共同完成设计图纸智能化部分优化完善,争取在2024年底前完成指挥中心及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同时,依托市防汛办场所、信息系统等做好过渡期应急指挥保障,抓紧使应急管理信息化与现场融合通信能够在应急处突实践中联调联试和持续完善。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二)针对“防灾宣传实效不够明显,2021年布展的“3·7”坍塌事故专题警示教育馆目前基本处于闲置状态。”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完成改造方案设计,目前如期施工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紧盯施工建设的每个环节,确保改造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三)针对“个别专项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现已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正会同业务科室审稿;2023年在泉执业的安全评价机构共15家,目前已对15家安评机构的从业告知书及现场勘验记录进行检查,对5家安评机构进行执法检查。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进行征求意见后,对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对在泉州执业的15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四)针对“执行干部有关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已有序推进换届程序,完成市应急管理学会现任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和学会法人代表的更换,正加快启动换届程序。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掌握应急管理学会换届选举程序,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稳妥、有序进行,6月底完成学会换届的相关法定程序。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落实巡察整改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向纵深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实抓严整改,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形成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动整改落地。继续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推进,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件件到位。

  (二)聚焦政治建设,持之以恒推动管党治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结果运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将巡察成果运用到应急管理事业发展中,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激情燃烧、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8285725;通信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5楼市应急管理局,邮政编码:362000;电子邮箱:qzyjjdw@126.com。

 

 

  中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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