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300-2021-00072
    • 备注/文号:泉安办〔2021〕7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30
    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 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8-30 10:17

    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

      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18号)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下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提档一批、规范一批、约束一批、淘汰一批”的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全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二)阶段目标

      1.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各至少培植打造5家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培植打造10家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金属冶炼企业、规模以上工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应急管理部发布的,下同),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2.2022年底前,全市所有工贸企业原则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并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达到80%以上。

      3.2023年底前,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100%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并对前期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滚动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自主创建(含自评)、自愿定级、自觉提升,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觉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管控。

      (三)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标准、考核标准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科学修订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围绕班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艺安全,从人员、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对安全生产现场实施标准化规范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标准规范。对于存在较大及以上作业风险的企业,应制定严密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作业标准,确保各生产环节之间安全管控措施的有效衔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标准约束性。

      (五)指导企业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标准的衔接。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启动、先期处置措施、演练时限以及评估程序等内容,推动企业应急管理机制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

      (六)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总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有关经验,修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2021年10月底前)

      各级各部门制定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方案,量化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同时,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摸排,督促指导相关行业(领域)企业认真梳理标准化建设标准规范,筛选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确定典型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各县<市、区>具体名单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汇总)。

      (二)试点先行,打造标杆(2021年12月31日前)

      按照“重点先行、试点先试”的原则要求,在市安委会确定的整体试点单位丰泽区、石狮市全面铺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提升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区)各筛选10家以上条件较好的企业作为县级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借助第三方技术支撑,按照标准化内容建设规范精心打造、精雕细琢,分别实施创建、运行、提升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标杆单位。各县(市、区)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报送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内容详见附件),以便及时梳理试点典型经验并编制《泉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

      (三)复制推广,整体提升(2022年12月31日前)

      各级各部门在借鉴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泉州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龙头引领作用,指导行业其他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整体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四)建章立制,长效运行(2023年1月1日起)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本系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企业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五、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动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标准化提升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纳入当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狠抓落实、专班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程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岗位、落到实处。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深入相关企业开展业务督导指导,敦促监管主体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分期分批开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题培训班,分级分类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参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标准化监管相关要求,深刻领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提高标准化提升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自主提升能力。

      (三)强化激励约束。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出台有关激励约束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政策、荣誉、信用等激励约束手段,调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自主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企业标准化提升情况与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挂钩,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政策的落实,用市场化的方式,引导企业主动提升。同时,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标准化达标提升企业依法减少日常安全检查频次,对未开展标准化提升的企业,实施重点指导、重点执法,以执法推动企业主动提升。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专家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企业标准化提升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合,“一企一策”增强企业本质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等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讲标准化提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宣传推广一批在标准化提升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为全市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强化督查督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常规督查检查的重要范畴,在安全生产季度会议、领导干部包片挂点工作中,重点督促检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行动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建立情况交流、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约束,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各县(市、区)应急局(安监局)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每年度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年度工作总结,于下一个年度1月底前报送市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

      联系人:陈恒,联系电话/传真:0595-22171512

      邮箱:qzajwhk@126.com

      非煤矿山领域:

      联系人:郑宗星,联系电话/传真:0595-28679557

      邮箱:331314172@qq.com

      冶金等行业:

      联系人:杨能川,联系电话/传真:0595—22374206

      邮箱:qzaj5800@126.com

      附:泉州市危化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标杆企业典型经验总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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