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200-2020-00055
    • 备注/文号:泉安办提〔2020〕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7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提示告知通知书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0-08-07 17:17

    丰泽区人民政府:

      你区辖区2020年7月份连续发生2起死亡1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泉安委〔2019〕8号)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区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提示告知。

      7月份连续发生的两起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你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货运车辆监管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二是个别过街路段视线不清,部分过街斑马线缺失,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路面管控力度不够。

      请你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现有道路设计基础上,增设完善道路标志、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同时加强车辆行驶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路段的违章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管处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查自纠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驾驶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动态监控平台管理和安全通行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隐患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安全;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日常的安全常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总工会,丰泽区安办。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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