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100-2023-00052
    • 备注/文号:泉应急〔2023〕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5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公布首批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8-15 17:22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泉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根据《泉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试行)》(泉应急规〔2023〕1号)《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实地考评工作的函》(泉应急函〔2023〕40号)规定,在应急救援队伍自愿申报、有关部门推荐和应急、消防联合组织实地考评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福建迅捷防汛抗旱服务有限公司等22支队伍为首批泉州市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被确定为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队联合颁授牌匾。各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备勤备战,刻苦训练,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团体协作救援能力,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争做全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排头兵”和应急救援的“先锋队”。请有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本地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日常建设管理,协调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针对区域内事故灾害的特点、难点,强化救援装备、物资的资金投入,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附件:泉州市首批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