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1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泉减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20
    泉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防范春节期间低温天气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3-01-20 09:33

    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减灾办,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天气变化,省减灾办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于2023年1月19日下午召开防范春节期间低温天气视频会商调度会,连线南平、三明、龙岩、宁德市应急部门,省气象局通报春节期间天气趋势预测,会商研判低温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态势,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根据《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防范春节期间低温天气会商调度有关情况的通报》(闽减办明电〔2023〕2号),经与市气象部门会商研判,现将我市春节期间低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部署如下:

      一、我市春节期间天气情况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我市前阴雨后多云,降水偏少,气温起伏较大。21~23日全市以阴雨天气为主,其中22日部分乡镇有雾或轻雾。24~27日全市以多云天气为主。冷空气过程主要出现在20日、23~25日、27~29日,其中23日起受强冷空气影响,气温将明显下降,最低气温过程降温幅度可达8~10℃,过程最低气温出现在25~26日,其中德化北部可达-4~0℃,德化中南部、永春和安溪西部可达-1~4℃,其余地区可达4~6℃,部分乡镇有霜或霜冻,局部有结冰。冷空气影响期间,20日、23~25日、28~29日沿海将出现8级左右东北大风,其中24~25日阵风可达9~10级。

      二、我市防范春节期间低温天气工作要求

      一要保持高度警觉。最近我国自然灾害频发,春节是重要传统节日,遇到气温突降,要确保百姓万家欢乐,要有特别工作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决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主动自觉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工作。二要强化预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春节期间我市天气趋势的监测预警,市、县两级减灾办要及时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一旦发生低温天气来袭,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防范工作。应急部门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系统要积极参与,春节期间每日一报要把天气变化情况作为一项内容反映出来。三要强化出行安全。降水大雾对交通安全影响很大,21~23日全市高速路段能见度较差、道路湿滑,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确保出行安全;24~25日我市沿海有9~10级大风,海事部门、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海上航运的引导,强化商船和涉海旅游的管理;海洋渔业部门要及时将海上大风情况告知沿海乡镇,提醒注意保障渔业渔船安全。四要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市县应急部门要协调发改部门储备好救灾物资,立即盘点一下,如有缺少物资请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下拨,春节前一定要把救灾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绝不能让一个困难群众受冻挨饿。五要做好应急值守。应急部门和减灾办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准备,加强值班备勤;与相关乡镇政府联系沟通,确保救助物资春节前发放到位。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减灾办、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

      附件1:春节期间具体天气预报

      附件2:受低温影响的乡镇

     

     

      泉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总值班室。

      泉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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