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检查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_应急管理_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索 引 号:QZ00503-1100-2021-00063
  • 备注/文号:泉应急〔2021〕7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3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检查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8-23 17:01

各县(市、区)应急局,泉州开发区安监局、台商投资区安监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各在泉执业安全评价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福建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检查暨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省里将于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为切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请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方案提前做好督查内业资料整理,指定专人配合做好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联系人: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吴伟杰,电话13004841319。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0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安全评价机构

  执业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督导检查暨

  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闽应急〔2021〕64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各在闽执业安全评价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全面净化安全评价市场,扎实推进全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应急〔2021〕43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应急厅办〔2021〕19号)要求,拟定于近期对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闽执业的安全评机构进行集中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随机对安全评价报告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延伸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由检查组与各地另行商定。

  二、检查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资质保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执业行为、过程控制及管理制度运行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检查组人员名单

  景步喜  省应急厅规财处处长

  周金静  省应急厅规财处二级主任科员(186507996966)

  专家及执法人员4人

  驾驶员1人

  五、有关要求

  (一)执法检查时,请相关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派2名持证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在岗在位,配合检查。

  (三)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五个不准”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并落实好防疫工作要求。

  附件:安全评价机构年度执法现场检查表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17日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08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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