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100-2021-00024
    • 备注/文号:泉应急〔202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0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关于申报2021年尾矿库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3-30 10:59

    安溪、永春、德化县应急局:

      现将《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2021年尾矿库事故隐患治理奖补资金项目的通知》(闽应急〔2021〕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含省属企业)材料提交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21年5月10日前上报市应急局,随文附上申报材料各一份及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版。

      二、市应急局收到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后,15日内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会同县级应急部门到尾矿库现场进行复核,一并核实申报单位是否属失信被执行和涉黑涉恶对象。对符合要求的,会同财政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予以上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材料并书面告知不符合事项。

      三、审查复核完成后,市应急局进行公示后于2021年5月31日前汇总上报省应急厅。

      联系人:吴建华,联系电话:28679557,电子邮箱:382980141@qq.com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财政厅,各有关设区市财政局。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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