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3200-2021-00097
    • 备注/文号:泉应急函〔2021〕6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10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1-06-10 17:44

      泉应急函〔2021〕60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202113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台盟泉州市委会:

      《关于完善我市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第2021134号)由我单位会同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社会应急救援法律保障体系问题

      5月中旬,我局派人专程赴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学习调研社会救援力量建设经验,实地考察了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目前,我局正结合省内外相关地区经验做法,与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制定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社会救援力量的建设规划、使用管理、配套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有序推动社会救援力量规范化管理。将社会救援力量补助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科目中,专项用于各类社会救援力量演练支出及参与抢险救援补助,并于2020年对参加“3·7”救援的10支社会救援力量,每支队伍给予5万元的资金补助,总计50万元,进一

      步激励社会救援力量关注应急、支持应急、辅助应急的公益热情。省人大、省应急管理厅到泉调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期间,我局也积极推荐、引导前往市联勤中心考察调研,了解入驻队伍运行模式、成效与困难,为我市社会救援力量尽力争取上级机构政策支持,向省上积极宣传我市社会救援力量的典型经验做法,打造品牌宣传力度。

      二、关于构建统一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问题

      我局已设立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局内设机构,负责衔接相关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及社会救援力量建设。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衔接好社会救援力量“主战”与“主管”问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蓝天救援队、迅捷水上救援队等7支地方社会救援力量签订《应急救援联动协议书》合作协议,建立联合办公点和战训联席会议制度,并统一纳入支队指挥中心调度,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社会救援力量思想政治工作等事务管理。依托支队培训基地闲置场所,建立社会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办公点,建立联合会商办公机制,建立派遣值班驻勤机制,按照“一主一备”的值班模式,轮流安排社会救援队伍队员在联合办公点值班。今年进入汛期以来,我市各类社会救援力量积极响应各级政府部门号召,在多次短时强降水灾害中,挺身而出,紧急驰援,倾力相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内涝与山体滑坡等险情,营救受困车辆与人员,提供各类后勤保障,全力展示公益风采,据不完全统计,各社会救援力量共出动300多车次1000多人次。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援力量比武竞赛或拉练,通过“比学赶帮超”等形式,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调动社会救援力量积极性,加强多支社会救援队伍间的互动交流协作。

      三、关于强化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问题

      社会救援力量作为我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丰富、贴近一线、组织灵活的优势。经前期调查摸底,目前,我市较为成熟的社会救援力量共24支,救援类型涵盖了山地搜寻、水上、海上救援、道路救援、工程抢险、火灾救援、通信保障等方面,并已对我市13支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授牌。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召开5次社会救援力量座谈会,组织遵规守纪和安全工作培训,签订责任承诺书,同步做好我局主管的8支社会救援力量(民办非企)2020年度工作审核事宜,了解队伍日常运行“痛点”“难点”,针对有的社会救援力量存在的“散杂乱缺难”等现象,对部分队伍私自加装应急警灯、车牌等违规现象予以制止,责令拆除。强化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学习教育,并于6月5日将社会救援力量骨干同步纳入全市应急管理培训班,统一进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按照“市政府党组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要求,积极与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筹建我市应急救援协会,计划实行会员制,将全市相关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协会统一管理,有序规范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动备勤与应急处突机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社会救援力量普查,分门别类建立“队伍库”,并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公布队伍名单。会同民政等部门理顺登记注册程序,支持引导社会应急组织合法化建设,使之成为政府应急救援体系有益补充。

      四、关于完善社会救援力量的保障机制问题

      我市于2020年成立泉州市社会应急救援联勤中心,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救援平台,目前有7支社会救援队伍加入联勤中心,分别是迅捷救援队(水域救援)、蓝天救援队(坍塌救援)、阳光救援队(山岳救援)、荒野召唤救援队(车辆救援)、兴晖工程机械救援队(道路及塌方救援、工程机械保障)、远通通信保障队(通信保障)、真情在线保障队(后勤保障),拥有正式队员共计400余人,救援车辆200余辆,救援装备近2000件,救援物资2000余件。救援职能涵盖水域、山岳、地震、坍塌、道路救援等,保障职能涵盖工程机械、通信、后勤等。该中心已纳入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参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支队的日常联勤、联训、联动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市“全灾种、大应急”的作战能力,构建立体联合应急救援作战体系。同时,加快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社会救援力量的建设规划、商业保险、参与抢险救援补助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充分保障社会救援力量系列后勤问题。

      五、关于探索市场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问题

      我市财政局已转发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泉财综〔2017〕403号),将防灾救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健全购买服务制度,推动政府购买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服务工作开展。认真研究解读《福建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出台我市实施方案,届时将研究考虑如何加强应急救援能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明晰市县承担责任,有效提高我市应急救援领域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关于加强激励奖励和宣传引导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救援力量的激励奖励和宣传引导工作,多次带队前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沟通探讨社会救援力量表彰奖励问题,咨询如何通过市见义勇为协会及市慈善总会等公益平台,对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力量给予鼓励。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报道社会救援力量,宣传党和政府在支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特别是在“3·7”事故中,积极协调各级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参与抢险救援的社会救援力量,弘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私的奉献精神和见义勇为的优良传统,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社会救援力量的奖励及正面宣传力度。一是继续加强与市见义勇为协会及市慈善总会沟通联系,咨询相关评选政策,以及申报程序,并将结果反馈至社会救援力量,协调申报工作。二是宣传好上级关于支持社会救援力量规范有序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使社会救援力量组织者、参与者及时全面了解上级政策法规,清晰厘定自身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规范自身组织管理,依法合规参与救援。三是大力宣传表现优秀的社会救援力量,有序协调引导新闻媒体积极报道在各类事件应急救援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救援力量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四是积极组织社会救援力量中的优秀代表,拍摄不同事件类型下的自救互救技能,并通过各类媒介向公众宣传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技能和水平。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社会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对推进这项工作很有帮助。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西洋

      联 系 人:游劲汉

      联系电话:0595-28285833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1份)、市政协提案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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