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6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泉应急〔202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6
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杨子超同志任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火灾防治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陈华鼎同志任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副主任(副科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一级科员职级;
陈恒同志任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潘文祥同志任泉州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主持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工作,免去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李志福同志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职务;
免去吴建华同志原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科长职务。
以上6位同志的任免时间从2022年12月12日起算。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 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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