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300-2015-00005
    • 备注/文号:泉安委〔201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2-10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5-02-11 16: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总结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并抓好落实。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2月10日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及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深入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率先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探索推进“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开展分级监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七打七治”打非治违、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4年,安全生产形势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1-12月份,各类事故四项指数与2013年同比全面下降,即:事故3026起,下降4.5%;死亡453人,下降10.7%;受伤1678人,下降11%;直接经济损失3566万元,下降36.3%(其中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302起,下降20.1%;死亡154人,下降12%;受伤223人,下降35.9%;直接经济损失945万元,下降24.7%),下降幅度居全省前列。 

      二是较大事故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少了2起。其中,工矿商贸、海洋与渔业、煤矿等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各项相对指标进一步趋好。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10降到0.078,降幅22%;工矿商贸十万人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6降到5.42,降幅9.6%。 

      四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性事故全面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1569起、死亡人数429人、受伤人数1673人、经济损失分别320万元,下降7.4%、10.4%、10.8%和20.8%;生产性火灾事故起数下降1.4%,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增加1人;工矿商贸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2.7%、12%。 

      五是大部分地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各县(市、区)除安溪县外,事故死亡人数均与去年同比全面下降;各县(市、区)除安溪县外,事故人数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内,泉港区、开发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达50%以上。 

      2014年,主要抓了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方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黄少萍书记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每逢重大会议、重要节日都必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并明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昆贞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郑新聪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常务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就达7次,其中3次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协调会议,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先后9次开展粉尘企业、液氨、油气管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其他19个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市政府副职领导)也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部署、带队检查、督查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12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泉州市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理顺65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细化了党委(党组)、政府、安委会、安办以及有关部门39项基本职责。各地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制定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规定,有效确保“五个全覆盖”。其中,德化县率先出台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挂钩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注重治本,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我市在全省率先下发了《泉州市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泉政文〔2014〕67号)。我市标准化建设的先进做法得到省领导的肯定,2014年8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现场会在南安圆满召开。认真贯彻落实3456模式,建立了工作会议等八项制度,对每一项工作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量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截止日前,全市应达标企事业单位18232家,已通过评审达标6041家,达标率33.13%。其中工贸行业大中型企业1329家,已达标901家,达标率68%,工贸小微企业7437家,已达标1644家,达标率22%,均超过省政府15%的目标要求。 

      (三)稳步实施,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我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市安办采取“五个强化”保障措施,全力构筑“八大体系”建设,成立了10个重点工作推进小组,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我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先进做法,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的肯定,2014年6月份,我市作为全国10个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之一,作了典型发言。一是开展“两区”创建。全市共有41个乡镇(街道)申报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有25个已被命名;全市有10个园区管委会申报开展“福建省安全园区”创建活动,有6家企业被命名为“福建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二是科学规划布局。依托各地经济特色规划建设了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区等20多个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入驻并合理布局,逐步完善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园区安全发展模式。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财政核拨265.07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着手组织建设,争取明年6月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严格执法,深化“七打七治”打非治违行动。一是政府督查督办。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缓慢、工作不落实、事故多发的单位,市安委会采用会议、文件的形式进行点评通报。对于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市政府采用挂牌督办的方式抓整改落实,共对22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二是专家技术支撑。成立了185名涉及各个行业领域的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按照部门牵头组织、专家排查指导、县(市、区)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专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于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建立一案一档。三是落实“一案双查”。我市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2014年来,全市共建议对35人(其中科级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对4人进行其他处理,事故行政处罚106.5万元,有力地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综合治理,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根据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每季度选择一些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集中人力物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道路交通,消防,尾矿库,燃气,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煤矿,液氨,油气、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为重点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方面,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共查处酒驾、超员、超速、超载、涉牌证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动560715起,查处总量居全省第一,其中查处酒后驾驶9945起,醉驾5097起,在全市形成了严查严管严重交通违法的整治氛围。市交通委对70578辆营运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对14107辆营运车辆全部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GPS。市公路局全年投入公路安保、隧道整治、危病桥改造等工程资金共5832万元。消防安全方面,市消防支队采取日查夜查、错时检查、防火巡查等措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单位5696家,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8591处,罚款373.4万元,临时查封185家,责令“三停”249家;共排查整改“三合一”场所1051家,清理人员3452人。市行政执法局围绕保障消防安全,共拆除违章搭盖1092起,面积315865平方米,查处户外广告13863块。 

      (六)营造氛围,不断深化宣传教育。一是借助主流媒体宣传。市安办投入40万元与主流媒体合作,在《泉州晚报》开设专栏专版,在泉州电视台开办新闻专栏,在泉州导视频道播放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片。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市安办在《泉州晚报》刊登4期以上关于新《安全生产法》解读的相关报道,并制作了新《安全生产法》语音宣传短片在福建广电导视频道播出。三是建设安全宣教基地。市安办拟在福建省高级技工学校建设的泉州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财政投入100万元,目前已开展建设方案设计,预计在2015年8月份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七)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对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实行特岗津贴,全市每年财政投入约195万元,并确保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队伍建设。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与市委编办协调,将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由卫生部门调整给安监部门,增加安监局2名行政编制,进一步配齐配强安监机构;三是抓好应急建设。加快推进泉港石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一期工程已基本建成,并引入第三方服务。开展应急资源普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统筹调配,进一步发挥国家给予福炼扶持价值4000多万元消防装备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从事故发生情况看:1、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29人,占全市事故总死亡人数的94.7%,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发生一次性死亡2人18起。发生3起较大事故,与2013年同比增加3起。2、消防安全形势压力增大。生产性火灾死亡4人,比2013年同比增加了1人,火灾事故起数占了全市事故总起数的47.3%,占了全省近一半。3、渔业船舶事故出现反弹。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与2013年同比分别上升了125%、100%。 

      二是从责任制考评情况看:一是“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区、镇、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下发文件、会议布置的多,具体工作落实的少,还停留在面上。有的单位履职报告不够规范,流于形式,主要负责人没有签名,没有真正体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二是隐患排查整改未形成闭环。大部分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中,都能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但部分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未认真跟踪督促企业抓好整改,没有反馈和复查的相关资料或对存在漏洞、隐患复查不够及时,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档案材料收集不全。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七打七治”专项行动不够到位。个别县(市、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七打七治”专项行动的贯彻不够到位,有部分单位副职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材料欠缺。四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末端未落实到位。 

      三、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努力推进依法治安,狠抓责任落实,深化治理整顿,加快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重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继续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一)抓责任,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作为守护生命安全的红线。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定期常委会听取汇报、联络员会议、工作情况季报送、跟踪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要加强乡镇、村行政村一级责任体系建设,全市所有乡镇、村行政村要在5月底前建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特别要细化村一级安监责任,明确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分布,实行网格化管理。二要督促所有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动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即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必须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三要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晋职晋级、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要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事故责任调查,做到真查真究、按时结案、公开公正。要强化绝对指标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指标的硬约束作用,加强指标控制的日常监管,采取警示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在季度会上作典型发言、抄送组织部门等约束措施,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制定,推动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抓整治,着力解决重点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始终坚持把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持续深化、下大力气、持之以恒抓好整治。道路交通方面,要持续深入开展道安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按照“县级3人以上、乡镇2人以上”的标准,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并落实经费保障;加大农村道安整治力度,以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农村基层道安工作;以“五小车辆”、面包车、渣土车、校车、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等车辆为重点,全面加强源头监管和路面秩序管控,并落实执法量化考评机制,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狠抓纳入2015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198处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落实公路安保提升工程,危桥改造工程。消防安全方面,要围绕商场、市场、影剧院、车站、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在重要节日期间,加强对清点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统一开展“零点”行动,最大限度地将警力部署到火灾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和场所;要持续深化农村地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老旧店铺、危旧民房、老旧小区、建筑工地工房、废品收购站、临时活动板房用电安全整治,及时消除用电导致火灾的各类隐患。煤矿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格落实“一矿一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做到“全覆盖”,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年底前淘汰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油气管线方面,全力开展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整治攻坚战,对所属油气管线事故隐患开展一次彻底的自查自纠,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隐患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季节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特点和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每季度再选择几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优势人力物力开展整治,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建筑施工、学校、旅游、特种设备、水上交通、城镇燃气、渔业船舶、汛期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抓源头,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要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推动、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原则,推行“3456”模式,强化动态管理,逐级组织、分类实施全覆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和组织专家帮助基础差的企事业单位补齐短板,实现整体提升,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5%提升任务。一要加强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各行业、各地区要培育创建典型企业,组织开展“拉练”活动、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二要推动各级各相关部门逐级、分类组织业务培训,邀请省安科院专家教授对评审机构评审员和评审专家进行标准化专题培训,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培训,提升企业单位自创能力。三要强化对评审机构、评审人员和达标单位的动态管理,严把评定标准,提高达标质量。上半年要对评审机构组织一次抽查,要实打实,不弄虚作假,不搞形式。四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制定的奖励办法,按时兑现奖励;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未定期达标的企业,将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协调发改、经信、国土、银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约束措施,列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黑名单”,作为企业信用评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按规定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四)抓创建,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共同打造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一要按照《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规划》的部署安排全面开展考评验收工作,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永春、开发区和市科技、民宗、市政公用事业、体育等11个市直行业(系统)3月底前必须通过“泉州市安全发展县(市、区)”或“泉州市安全发展行业”考评验收,石狮、德化、台商投资区和市教育、公安、交巡警、消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16个市直行业(系统)6月底前必须通过考评验收,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和其他市直行业(系统)9月底前必须通过考评验收,要根据《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考评标准》(详见泉政文〔2012〕297号)的内容,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指标体系的内容,逐项逐条认真对照检查,收集、整理创建活动资料,并做好补缺补漏和巩固完善提升工作,确保如期通过考评验收。二要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开发区)全部通过县级安全社区和安全园区考评验收,有85%以上的乡镇(街道)和70%以上的园区被命名为泉州市安全社区泉州市安全园区,各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乡镇(街道)和园区被命名为福建省安全社区福建省安全园区。三是要科学规划工业园区,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入驻;全面淘汰十五小企业五小企业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装备,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动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水平。四是要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完善城市基础安全设施布局,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五)抓执法,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净化全市安全生产市场环境。一要组织对辖区内、领域内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进行分类归档,对重点的、高危的企业要单独列出来,对有证企业要加强监管、服务,对无证企业要坚决关闭、取缔,并建立非法违法企业台账,关闭(取缔)、防止死灰复燃的责任明确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具体人员。二要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暗查暗访,探索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每月组织1次行业(领域)的常态化执法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性、全方位的综合大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在末端上是否落实。三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行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按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从严从重惩处。四要公布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等工作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六)抓宣教,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一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要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好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要求。二要持续开展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基本常识,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4个“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上每周有专栏、每月有专版,每季有曝光,营造浓厚安全生产社会氛围。要加快泉州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争取在8月份前建成一个集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培训、考试于一体的培训基地,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三要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行教考分离,实行安全生产培训社会化,构建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方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多渠道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七)抓创新,健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审批项目进一步梳理、分析,继续取消和下放部分审批事项,探索实行内部审批事项并联审查,提高审批效率,并制定下放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制度和办法,做好“接、放、管”的衔接工作,确保简政放权后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不放松。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间接安全监管作用。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每月通过自查自报信息平台上报隐患排查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月报安全生产隐患亮灯警示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各项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常态化体系落到实处。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台账,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并抄告其开户银行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措施,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抓建设,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务实清廉高效的安监队伍。大力弘扬“六下基层”、“马上就办”等好作风,继续在转变文风会风上下功夫,精简数量、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确保转变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在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简化下放审批权限,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和道德修养,增强干部的党性觉悟和廉政意识,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基层、企业,加强现场指导,开展技术咨询,主动服务重大建设项目。加快职能转变,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简政放权,减少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服务,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制约、轻服务的状况。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加强镇、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探索推进乡镇、村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以乡镇(街道)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召集人,整合乡镇专兼职安监员、辖区派出所、消防中队、执法中队、供电所、村(居)安全协管员和企业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提升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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