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300-2023-00029
    • 备注/文号:泉应急〔2023〕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12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专业 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6-12 15:54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应急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评价、专业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泉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泉安委〔20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和《泉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泉安委〔2013〕5号)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和文件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评价检测检验、专业技术服务责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评价检测检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查处一批存在制度不落实、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安全生产培训、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机构,曝光一批存在服务质量差、“纸上服务”、“机械模板化服务”等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评价检测检验、专业技术服务秩序,提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质量。

      二、整治范围

      1、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3、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三、整治重点内容

      主要包括资质保持、制度落实、执业行为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4)。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6月15日—7月14日)。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2022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完成后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市县检查抽查阶段(2023年7月15日—8月14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重点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重点对在本辖区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将专项整治作为为民惠民的一项务实举措,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市应急局已成立专班(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班,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统筹,及时将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辖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县(市、区)请于6月25日前将在本辖区开展服务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名单和业绩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应急局工作专班(邮箱qzjgfwjb@163.com)。

      (二)严格监管执法。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未开展自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整改走过场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全覆盖检查,抽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优秀服务机构,集中表扬一批、对违法违规、执业操守和行为差的,通报一批、处罚一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在本辖区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基础台账,引导和规范机构执业行为,督促机构自查自改(附件4),参照“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考评表”(附件5),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综合评价,评出服务好的机构10-20家,服务差的机构10家,8月底前在本局官网、当地主流媒体等公布评价结果,依此做好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滚动管理。各县(市、区)的评价结果请一并报送市应急局工作专班备案(邮箱qzjgfwjb@163.com)。

      (三)加大宣传力度。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有利契机,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政策的宣传,积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公布并畅通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

      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请于8月15日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安应急局工作专班(邮箱zjgfwjb@163.com)。

      附件:1.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

      3.法定安全评价项目执法检查情况表

      4.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自改情况报告表

      5.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诚信考评表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