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300-2022-00004
    • 备注/文号:泉安办〔2022〕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7
    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强化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1-07 11:1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旺盛,交通运输繁忙,人流物流集中,低温寒潮、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频繁,各类风险隐患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做好岁末年初“控事故、保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用“三张清单”排查治理隐患。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本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将各自对应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三张清单”(安全检查清单、隐患清单<表样>、整改清单<表样>),全覆盖发放给本辖区各自监管的每一家企业,并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本企业所属行业(领域)“三张清单”,编制本企业安全检查清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2022年春节停工前和节后复工前至少各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实施定期清零,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同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运用“三张清单”,对各自直接监管的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同步编制隐患清单、整改清单。

      二、强化“四色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各级及其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参照标杆企业经验做法,按照“客观存在、相对独立、环节清晰、易于管控”的原则,以生产系统为单元,按照工艺流程顺序,发动全员围绕所有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充分考虑人、物、环境、管理四种因素,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可能造成的事故等级后果及社会影响大小,将辨识出的风险点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4个等级。同时,要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取缔关闭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有效整治纠正违规违章作业,尤其是要严厉打击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复产复工前未自行进行安全检查便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努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四、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采集。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规模以上(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含>,或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中等(从业人员100人以上<含>、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下)、小微(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无望的)”等4个企业类型,组织乡镇(街道、工业区)全面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统筹核对市场监管、税务、统计等部门企业底数,切实摸清本辖区各行业(领域)上述4个类型企业数量及其安全生产状况,并且突出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启动各类标杆企业,采集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基本信息,引导市级标杆企业自主建立相应的手机APP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数据库架构,推进“智慧安监信息平台”改造升级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平台”。

      五、建立健全派员驻点督导推进机制。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集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试点县、试点乡和市、县、乡标杆企业,驻点督促、指导各级各单位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切实推动企业自觉运用“三张清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运用“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落实现场管理,为2022年全面推广、复制标杆典型经验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协调政法委整合综治网格员与村级安全协管员职责,迅速开展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调查摸底,推动基层安全生产形成“网中有格、格中有人”的工作机制。继续督促各类保险机构强化安全生产宣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网络队伍,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六、标杆示范开启新年度专项行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2021年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尤其是要全面汇总各类标杆企业典型经验,进一步提炼有特色、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和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矛盾,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泉安委〔2021〕18号)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周密制订2022年专项行动攻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完善落实措施。同时,要采取分行业(领域)、分区域的形式,在2022年3月15日前由各县(市、区)和市、县行业牵头部门,分别召开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现场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专家等现场观摩标杆企业,学习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全面启动复制推广工作,整体部署2022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每月定期收集直接监管企业自查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按照“一企一档”、“一乡一档”、“一县一册”的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三张清单”,定期统计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2022年1-3月份每月月底前将本辖区本单位2021-2022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连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月报表、逾期未整改完毕的隐患月清单、打非治违月报表,一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珏楚,联系电话/传真:0595-28978142

      邮箱:qzaqscbzh@163.com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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