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解读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12-27 10:53

      为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应对低温天气防御工作,泉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编制了《泉州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1.制定依据:《福建省气象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泉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 <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闽减〔2021〕1号)。

      2.拟解决的问题: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及市减灾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省级应对低温天气防御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二、起草过程

      我办前期已联合市气象局参照《福建省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拟定《泉州市低温天气应急预案(暂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以及市减灾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修改意见,其他部门同意或无异议。针对部门修改意见,我办组织专家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对部门内容进行进一步明确细化。

      三、预案主要内容

      本预案按照省减灾委关于低温天气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预报预警、应急响应、灾后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要求,主要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提出市减灾委、减灾办及部门职责和工作组;第三部分预报预警,具体明确了预测预报、预警标准、预警信息发布;第四部分应急响应,有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和响应终止;第五部分灾后处置有设施抢修、灾情报告、总结评估和受灾人员救助;第六部分应急保障包含预案制定和演练、队伍保障、交通供电通信保障和应急资金保障;第七部分附则有表扬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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