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归档)
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8-09 12:35 点击量:1 【字体: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泉州市创建国家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安办,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安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教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 89
 
 
 

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宣传教育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提高广大企业、职工以及人民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争取打造一个安全发展、群众放心生活的城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用宣传推动创建,以创建充实宣传,积极宣传我市开展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的工作成效,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并全部参与创建,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并积极参与创建。

(二)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等制度,企事业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市中小学校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开展率达到100%,城市居民的安全生产教育普及率达到98%以上,农村村民的安全生产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建立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其中市级教育培训基地面积不低于200,县级教育培训基地面积不低于150,乡镇、街道教育培训基地面积不低于80,并定期邀请专业人员授课。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市委、市政府推动创建活动的各项重大举措,市领导有关创建活动的指示,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市创建活动的调研指导。

(二)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内容、方法步骤、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考评办法。

(三)宣传创建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成效。

(四)宣传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五)及时曝光创建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跟踪报道整改情况。

(六)其他与创建活动的有关宣传。

四、宣传措施和方法

(一)社会宣传

1.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宣传方法,积极结合本级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活动宣传列入本级本部门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为创建宣传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要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对外窗口、相对固定的宣传设施等宣传阵地上突出创建活动内容;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特点,建立一个与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活动相关联的项目,并加以培植和推广。

3.精心组织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创建活动宣传品,如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小册、画册、车贴,利用市民休闲广场、汽车站、火车站、公园、图书馆、体育场馆、书店、网吧等场所开展宣传;在中心城区显要位置和交通要道设置一批美观规范的大型户外固定宣传牌、电子显示屏,刊播创建活动公益广告;每个县(市、区)至少要设立3块的大型户外广告牌,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要设立1个创建活动宣传栏。

4.在6月份“安全生产月”举办安全文化周、创建活动宣传咨询日、创建活动千人签名、新闻媒体记者“泉州创建行”采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家庭”和“平安校园”等活动,开展“泉州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生命之歌”等歌咏比赛及“安康杯”、安全法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等知识竞赛。

5.发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网等国家级安全生产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强集中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发挥报社、广播和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功能,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并借助移动、联通、电信等平台发送创建活动公益宣传短信,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手机有信。

6.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市煤矿、建设、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专项警示基地,争取到2015年底前,完成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和专项警示基地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业务知识培训,及时解答各单位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深入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二)新闻宣传

1.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和泉州网等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主渠道作用,开辟创建活动专版、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内容、方法步骤、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考评办法,宣传市委、市政府推动创建活动的各项重大举措,争取每月有一版创建活动宣传专版,每周有创建活动工作动态新闻。

2.市直新闻媒体要深入报道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的热情,积极宣传报道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成功经验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同时,要继续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办好“曝光台”等相关栏目,曝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以及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跟踪。

3.各县(市、区)要积极主动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做好动态报道,办好创建栏目,播放、刊发相关的公益广告标语,做好重大活动的氛围营造和集中报道,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企事业宣传

1.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良好的培训机制;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入厂、车间、岗位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要在厂区、车间和经营场所张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提示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2.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一线员工和班组的作用,班组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集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员工要加强学习,提高操作技能,积极参与岗位自查,为企业安全生产建言献策。

3.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回头看”、“我为创建献份力”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各种活动,通过开展各种富有成效的主题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参与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时间从20138月开始,到2015年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阶段(20138-20139月底)。

全面进行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紧密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10-201310月底)。

召开宣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对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内容、举措、步骤和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

第三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311-201512月底)。

按照创建活动宣传教育方案和动员部署的要求,分阶段、有计划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312-201512月底)。

结合创建安全发展城市的考核验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验收和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奖惩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委宣传部一名领导为组长,市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各1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选派负责此项工作的1名科级以上干部为成员的创建活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各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落到实处。

(二)协同协作,形成合力。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涉及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结合自身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在全市开展范围广、声势高、影响大、形式多的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督导,强化约束。市委文明办要把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并作为文明单位复查的前置条件之一。市政府安委会将把宣传教育工作列为每次创建活动专项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拖拉、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影响创建活动大局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市创建活动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积极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要将本季度创建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办,联系人:张宝城,联系电话:28679553,电子邮箱:yhjkzx@126.com

     附件: 1. 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宣传标语


 
附件1

 

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宣传教育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孙碧良 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副组长: 邹善明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王瑞钦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水湖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锦清 市司法局调研员

张宏 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陈宝芳 总工会副主席

傅文星 团市委副书记

杨文忠 市妇联副调研员

郑少波 泉州晚报社副社长

杨旭东 泉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员: 王芳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科科长

林安皇 市经贸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蓝武胜 市科技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肖新生 市民宗局佛教与伊斯兰教工作科科长

蔡金助 市民政局救灾与社会福利科科长

庄秋月 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许旭颖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

             杨明涌 市公务员局办公室主任

              李松太 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科长 

             陈永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主任科员

             张文杰 市城乡规划局市政科科长

             陈永杰 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公用科科长

             邱进发 市交通运输委安监科科长

             郑 市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杨 市林业局林场处主任

             蔡庆云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黄建顺 市海洋与渔业局安办主任

             陈航涛 市外经贸局外资科副科长

             张伟明 市卫生局办公室负责人

             伍少杰 市体育局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黄灿煌 市统计局综合核算科科长

             王聪坤 市环保局消防科主任科员

             林志华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人

            谢雅兰 市粮食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洪完芳 市人防办综合科主任科员

            陈传芳 市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

            李 市国资委企业改革与分配科副科长

            吴志军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宣传科科长

            陈建树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张志强 市港口管理局安监科科长

            傅建南 市供销社副调研员

            林辉才 市农机总站副站长

            洪水敬 市消防支队宣传科科长

 张国荣 市煤行办主任

            吴森森 市工商局企监科科长

            杨伟忠 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科科长

            陈佳寅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陈小明 泉州海事局党工部主任

            陈海清 市气象局法规科科长

            陈荣裕 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科副科长

            郑礼林 市烟草专卖局安全科科长

           黄志杰 泉州电业局安监部主任

            金 泉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林建军 福建省盐业公司泉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傅子宽 人保公司泉州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李祖植 晋江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经理

           吴亚进 泉州铁路公司副总经理

吴连捷 省电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安保部主任

郑荣奎 省移动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综合部副经理

 徐 省联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安办主任

 连怀宇 中石化森美泉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秋水 中石油泉州分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泉州市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宣传标语

1.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3.安全是源泉,发展有保障。

4.安全促进发展,发展提升安全。

5.坚持安全发展,打造平安高速。

6.坚持安全发展,遏制事故发生。

7.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8.保障安全畅通,营造和谐高速。

9.你我携手,共创安全发展城市。

10.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11.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

12.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交通。

13.创建安全城市、造福千家万户。

14.开展安全创建,打造城市品牌。

15.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软实力。

16.共爱一分热土,共创安全城市。

17.安全见于细节,创建从我做起。

18.科学发展,文明发展,安全发展。

19.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20.全民参与齐创建,安全文化共传播。

21.创建平安校园,共创安全发展城市。

22.提高安全发展水平,创建平安幸福城市。

23.创建安全发展城市,构建美丽和谐社会。

2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建安全发展行业。

25.创建安全发展行业,保障粮食流通安全。

26.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实施交通综合整治。

27.创建安全发展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28.推动安全行业发展,合力建设平安林业。

29.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建设文明和谐泉州。

30.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共创安全发展城市。

31.打造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安全发展社区。

32.创建安全发展城市,构建和谐美好社会。

33.创建安全发展城市,保障城市发展安全。

34.共建安全发展城市,共享平安幸福生活。

35.创建安全发展城市,展现美丽城市风采。

36.共建安全发展城市,共享和谐美好生活。

37.争创安全发展城市,打造安全发展名片。

38.安全发展,有你有我;安全发展,你我争先。

39.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提高素质,促进和谐。

40.全市人民万众一心,合力共创安全发展城市。

41.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平安和谐。

42.创造安全环境,营造安全秩序,建设安全城市。

43.创建安全发展城市,为泉州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44.创建平安畅通和谐高速,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

45.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打造泉州对外交流名片。

46.安全发展城市人人共建,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共享。

47.安全发展城市全民共建,和谐美好家园全民共享。

48.安全发展城市共同创建,平安美好生活你我共享。

49.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50.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全面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创建。

抄送:省安办,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2013813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机构概况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版权声明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维护单位: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自建网站)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C栋4-5楼 联系电话:0595-22374213
网站标识码 3505000040 闽ICP备10010927号 闽公网安备 35050302000138号

扫一扫
关注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