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来源 :中共泉州市委巡察三组 时间:2023-08-30 18:43 浏览量:

  经泉州市委批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三组自2023年8月29日起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围绕“四个聚焦”,“严、准、实、稳”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勇当全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力军,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泉州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105955192(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泉州市A076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市应急管理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5楼C南电梯旁)和市地震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北门厅一楼的楼梯口)设立联系信箱。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泉州市委巡察三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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