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来源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3-23 10:18 浏览量:

  近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的清明节是疫情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清明节,上山祭扫的人员将会明显增加,森林防灭火面临严峻形势。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根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泉州市仍以多云天气为主,少雨干燥天气还在持续,森林火险等级较往年将会持续走高,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持续加大。各地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增加,特别是疫情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清明节,上山祭扫的人员将会明显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真正把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落地落实落到位。

  针对每年清明节期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市政府已发出禁火通告,3月25日—4月15日全市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各级林业、农业农村、民政、民宗、文旅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林事用火、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游事用火等的管控力度。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入口设卡检查,禁止一切烟花爆竹、纸钱、火种带上山。要落实专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措施,将火源管控做到位,不留死角盲区。

  各地、各部门要以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树立“抓宣传就是抓防火”的理念,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通知要求,清明节期间,各地森林防灭火专项值班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