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电话联系留言人,并答复如下:
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其中,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
二、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规定,橇装式加油装置仅能用于企业自用、临时或特定场所,并应单独建站。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