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200-2021-00056
    • 备注/文号:泉安办提〔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2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提示告知书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1-08-02 09:13

    丰泽区人民政府:

      你区辖区2021年6月份连续发生2起死亡1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为车辆伤害事故,一起为道路安全事故。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泉安委〔2019〕8号)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区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提示告知。

      2021年6月份发生的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你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施工现场管理不严,用人单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够深入彻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工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二是网约车平台公司对加盟车辆、驾驶员管理松散,在安全教育培训、车辆管理方面缺乏督促与检查,企业风险管控不到位,没有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惫驾驶等风险进行有效预警。

      请你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抓好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对施工企业、混凝土车辆的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督促平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驾驶员一致性的审查,并对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驾驶员进行清退;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严抓车辆风险管控,定期对车辆进行隐患排查和保养维修,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泉州市总工会,丰泽区安办。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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