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200-2021-00051
    • 备注/文号:泉安办〔2021〕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9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2020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报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1-07-19 16:4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1〕12号)精神,泉州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2015-2020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项工作由泉州市应急局牵头,泉州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消防总队及总工会等9个部门派员参加,组织2个评估工作组先后赴晋江、南安、永春、惠安、泉港等县(区、市)及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对我市2015-2020年发生的17起较大及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别划分:道路交通运输事故8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事故5起、火灾事故2起、工商贸行业坍塌事故2起、渔业船舶事故1起)开展评估工作(“3.7”欣佳酒店重大坍塌事故另行评估)。各“回头看”工作组紧紧围绕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这一中心任务,听取了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部门汇报,核查了文件资料,实地检查了部分企业。以函询方式,请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报告了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工作组报告形成后,于6月中旬,分专题召开论证会,研究讨论了各评估报告稿,听取了各部门和专家意见。

      总体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事故调查报告落实工作,对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工作成效明显。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从2015年的2659起下降到2020年的231起,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91.3%。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397人下降到139人,下降65.0%;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0.064下降到0.012,下降81.3%。

      6年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两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是在2020年发生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今年第一季度接连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特殊情况下,开展本次“回头看”工作起到了敲钟提醒作用,切实推动了有关县(市、区)和部门翻旧账找差距,重新检视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查遗补漏解决了一批工作落实不彻底、不到位的具体问题。通过“回头看”工作也发现,仍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推动解决。

      二、事故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处理建议落实情况。2015-2020年,我市共发生17起较大和1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事故批复意见,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2人,党政纪处分118人,其他处理44人,对68个单位予于问责追责。18起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工作总体较好,但个别事故责任追究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如在晋江市金井镇“2016.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中,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对中铁公司项目经理部、东北林大公司总监办两家单位处理偏轻,只是通报批评;在永春县“2016.11.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中,永春县公安局、教育局对相关人员处理不到位,没有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责任人员的批评教育书面材料和个人书面检讨材料。在南安市美林街道溪洲村“2019.10.20”较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中,没有对5个责任单位作出问责处理。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现场检查、座谈问询、查询有关资料,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和涉事企业基本能够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和结案要求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完善相应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整改存在问题,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具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三、事故防范落实成效

      (一)8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通过8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能力不断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创新“三项举措”,以“创建2个示范、实施1项工程”为载体,着力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能。一是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由各级道安办牵头,交警部门指导帮扶、村两委干部具体实施、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全面开展 “交通安全示范村居” 创建活动,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二是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把交通劝导站建设作为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难题的突破口,科学运作,典型引领,大力推动交通劝导站建设落地见效。三是实施农村交叉口“五有工程”。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叉口安全设施不全、夜间视线不佳、交通事故高发等问题,市局交警支队依托道安平台,将国、省、县道沿线农村道路交叉口作为重点,全力组织实施“五有工程”(即每个村庄主要出入口有减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离、有监控、夜间有路灯照明),有力提升了农村道路出入口安全水平。渣土运输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强化装载源头信息管理。抓住渣土运输装载源头这一关键,前移关口防控,制定源头管理标准,打造矿山、建筑工地(搅拌站)、运输企业、水利项目四类五项渣土运输行业标准化管理样板,组织相关行业现场观摩学习。运用信息手段加强对渣土起运源头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推动渣土装载起运源头安装称重设备和电子抓拍系统,杜绝不合规车辆进入项目工地开展渣土运输。全市188家渣土运输源头单位已安装称重设备和电子抓拍系统。二是完善长效管理制度。近年来,在台商投资区、丰泽区、南安市分别多次召开渣土运输车辆业主座谈会,就制定完善渣土运输管理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市城管局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的通知》《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考评细则》《渣土运输驾驶人平台准入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应急局分别制定关于加强源头管控相关规定,明确管理标准和要求,紧盯企业、驾驶人、车辆三个关键要素,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目前全市渣土运输的运行、管理、监督、考核、惩戒等长效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

      (二)5起较大高速公路交通运输事故。通过5起较大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辖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得到加强。一是严格秩序管理。近三年来,近三年共查处高速公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1.99万起;二是严抓隐患治理,完成各类隐患问题治理近500处。重点有:完成辖区高速公路所有出入口路段路面实线的施划工作;完成汤城互通B匝道和D匝道的拓宽工程,并在该路段主线增设12盏爆闪灯、500米红色热熔防滑标线和500米横向减速振动标线等;完成13处团雾路段的隐患治理;完成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K2255-K2275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整治及其销号工作;270处边坡无护栏路段(全部集中在二大队辖区的泉南高速),也都分别采取了设置“柱式轮廓标”等措施进行了安全处理;168座隧道全部完成了应急处置预案的修订,共在80座重点隧道设置了声光警示设备设施。辖区的251处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41处已完成了升级改造,其余全部采取加装反光立柱、放置防撞沙桶等措施进行了安全防护。

      (三)2起较大火灾事故。南安市美林街道“2019.10.20”较大火灾事故、晋江市陈埭镇“2020.8.8”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消防安全环境逐步改善。出台我市贯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近年来,各级政府将消防治理融入为民办实事、养老失业等民生工程,新建100个微型消防站,实施“智慧用电”三年建设,将消防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四个必改”项目,为全市农村留守老人住所免费安装 “智能烟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提升。持续深化社会面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开展群租房、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和“三合一”场所、文博单位、仓储物流等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市、县两级政府共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66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消防治理机制逐步健全。积极推行行业+专业+属地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新模式,聚焦薄弱环节,结合季节、活动和火灾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共治的整体合力。强化隐患治理的制度保障,弥补高风险领域的治理制度空白,研究出台《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山路骑楼建筑消防安全保障导则》《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导则》《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建设防火导则》等规范性文件。

      (四)1起工商贸行业坍塌事故。晋江市磁灶镇“2019.4.30”较大坍塌事故发生后,我市紧密结合事故教训和工商贸安全特点,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制定出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53个、涵盖64个行业(领域、专业),确定标杆企业125家,开展试点工作县(市、区)2个、试点乡镇(街道)25个、试点企业579家,全面完成“一图一册一报告三公告”的标杆企业106家。在“智慧安监”信息监管平台建立风险管控模块,已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企业1030家、各类风险点6413处(其中重大风险点131处、较大风险点1133处、一般风险点2328处、低风险点2821处);已经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乡镇2个、各类风险点205处(其中重大风险点1处、较大风险点32处、一般风险点103处、低风险点69处)。二是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以“提质扩面”为中心,推动“真查实报”,提升排查实效,扩大纳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范围、数量,督促企业落实好“企业有清单、车间有表册、岗位有卡片”规定,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并通过“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做到隐患不排查,系统有觉察;上报不按时,系统有报告;整改不及时,系统有警示;责任不落实,系统有考核;工作不到位,系统有评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806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企业通过平台上报隐患12760条,已督促完成整改12700条,整改率99.53%。同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房屋安全和“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及“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两违”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完善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无缝对接的“两违”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薄弱环节的“两违”监管,杜绝盲区、死角,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并处置。

      (五)1起渔业船舶较大事故。闽惠渔01459船“2020.9.21”触损较大事故发生后,我市加大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先后出台《泉州市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导则》和《泉州市渔船安全点验规定》《泉州市渔船编组生产管理规定》《泉州市渔船进出渔港报告规定》三项渔船安全管理规定,健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关于严厉追究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十种情形的通告》、《关于从严整治渔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统一全市渔业执法标准;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港口、重点船舶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全市共拆解处置涉渔“三无”船舶461艘,共培训考试发证渔业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共23856人,其中职务船员培训3194人,普通船员培训20662人,进一步完善规范船舶综合管理。

      (六)1起重大建筑坍塌事故。鲤城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上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领导挂钩整治、分级分类整治、三级联合会商、联合惩戒“红黑名单”等“9+6”15项措施,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房屋安全和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0〕3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54号)规定,通过乡镇排查、县级核查、市级抽查多轮覆盖,基本摸清了房屋底数,全市共排查房屋169.1万栋,核查确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房屋11.3万栋,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2072栋,一般安全隐患8.96万栋(其中“两无”建筑7.91万栋),暂无安全隐患2.14万栋。围绕4类重要场所、8类重点隐患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涉疫场所、钢结构房屋、校舍、宾馆酒店、租赁仓库及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建立清单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集中排查、处置、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通过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的事故主要教训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的整改落实,坚决做到“三到位”:一是追责问责建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事故警示教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评估中发现的问题

      (一)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仍然突出。一是交通要素持续高速增长,交通管理压力日益加重。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各类机动车保有量273.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390万人,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7万多公里;与此同时,网络约车、共享汽车、共享电动车、共享单车、快递外卖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路面交通环境日趋复杂多变,加上我市深化开展城市安全管理试点和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提升试点工作,“城市双修”持续深化,古城改造项目全面铺开,新城建设项目多点推进,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改造给道路交通带来巨大的管理压力。二是源头管理仍未管严。渣土起运源头仍未管严,部分建筑工地、搅拌站、矿山砂石企业等仍有非法规车辆违规运行、超载装载等情况;一些项目工程前期的场地平整、临时加工的石子场等还存在监管空白。三是企业主体责任未压实,企业负责人社会安全责任缺乏,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

      (二)高危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存在短板。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一是当前全市共有在建项目1984个(房建项目1697个,建筑总面积7649万㎡;市政项目287个,建筑总长度1882km),工程体量大,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外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数量较多。二是建筑施工领域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施工进度动态变化,施工作业人员流动性大,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个体装修、小散安装工程、零星作业亡人事故时有发生。三是在建工程未执行基建程序,未经勘察、设计,无施工资质承揽工程非法组织施工,违法发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未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未按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存在。消防安全方面:新旧致灾因素交织复杂。民营经济、新兴产业激发新发展活力,消费品制造、电商物流、石油化工、新能源等带来的新问题日益凸显;申遗保护、体育赛事重大活动等安保任务更多、标准更严;“三合一”、自建房加工场所、群租房、“城中村”等老旧隐患问题仍未根本性解决。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加强。全社会“自知自查自改”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与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相关监管部门未能全面依法履职,安全监管不力。鲤城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开展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但在去年以来,我市仍发生多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晋江西滨农场“2021.2.6”较大坍塌事故,涉事建筑为“四无”(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钢结构建筑,是我市房屋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暴露出有关地方和监管部门未能认真吸取“3.7”重大坍塌事故教训,未能真正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流于形式,对违法建设施工行为排查整治不力,导致业主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甚至肆意妄为,酿成同类事故仍然再次发生。

      (四)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上有差距。通过评估发现,我市安全监管队伍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专业人员不足,监管能力欠缺。事故查处机制不完善,对于跨区域追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缺少部门间的联动配合,缺乏信息互通共享。安全生产职责边界还不够清晰,特别是涉及的一些新经济业态,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机制尚未形成,往往容易产生监管盲区和漏洞,甚至酿成事故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坚持把严格监管执法作为防范遏制事故的重要抓手,严格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且不落实管控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甚至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决给予行政处罚、停产整顿、吊销证照、追究刑责、联合惩戒。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突出解决好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突出问题,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三)依法梳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并结合机构改革后机枃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梳理确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监管主体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职责相近便于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部门,理顺部门之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关系。以此进一步厘清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构建“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切实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监管实效。

      (四)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措施,集中力量尽快补齐高危行业领域风险防控短板,解决“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审批许可把关不严、安全管理基础不稳等突出矛盾。要跟踪督办问题整改,对本次“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事故调查报告中明确要求整改但未落实的问题、仍然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坚决推进整改、实行闭环销号。对严重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五)举一反三,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要清醒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结合问题整改,抓住我市安全生产主要矛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深入细致排查风险,彻底根治重大问题隐患。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危化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严把安全关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重大风险。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落实,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附件:2015-2020年泉州市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明细表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5-2020年泉州市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明细表

     

    序号

    事故名称

    死亡

    受伤

    管理分类

    1

    沈海高速公路“1.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2

    惠安县辋川镇“2.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1

    道路运输

    3

    泉南高速公路“3.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4

    24

    道路运输

    4

    南安市康美镇“3.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5

    沈海高速公路“5.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6

    晋江市英林镇“3.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4

    1

    道路运输

    7

    晋江市金井镇“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8

    泉南高速公路“6.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9

    泉港区“10.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10

    永春县“11.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

    0

    道路运输

    11

    泉南高速公路“4.30”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3

    0

    道路运输

    12

    南安市水头镇“1.8”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3

    0

    道路运输

    13

    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4.30”较大坍塌事故

    5

    0

    工矿商贸

    14

    惠安县涂寨镇“5.26”较大道路运输事故

    3

    1

    道路运输

    15

    南安市美林街道溪州村“10.20”较大火灾事故

    4

    3

    工矿商贸

    16

    鲤城欣佳酒店“3·7”重大坍塌事故

    29

    42

    房屋建筑施工

    17

    晋江市陈埭镇“2020.8.8”较大火灾事故

    8

    0

    工矿商贸

    18

    闽惠渔01459“2020.9.21”触损较大事故

    35失踪

     

    渔业船舶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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