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200-2021-00045
    • 备注/文号:泉安办提〔202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提示告知书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1-07-01 11:36

    丰泽区人民政府:

      你区辖区2021年5月份连续发生2起死亡1人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其中一起为道路运输事故,一起为触电事故。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泉安委〔2019〕8号)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区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提示告知。

      2021年5月份发生的两起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你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客运企业对驾驶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变换车道;二是修剪工人自身安全意识淡薄,用人单位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及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

      请你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扎实开展“控事故、保平安、迎建党百年”集中攻坚行动,全力确保“七一”期间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盯紧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特别是未完成整治的重点隐患路段和酒驾醉驾等乏味行为,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和视频监控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管控,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日常的安全常识,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形成更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要督促电力公司加强对沿街电线路的管理,在危险场所及时设置警告标志,推动企业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总工会,泉州供电公司,丰泽区安办。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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