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1200-2020-00061
    • 备注/文号:泉安办〔2020〕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1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20-08-21 11:21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安全生产领域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对市委常委班子安全生产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分解立项抓落实的通知》(泉委办〔2020〕20号)要求,建立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听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基本情况,研究、商议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二、联席会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安办、市宣传部、文明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国资委、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税务局、泉州海关、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科技局、住建局、交通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体育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海事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总工会、气象局、烟草专卖局、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邮政管理局、金融管理局、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

      三、联席会议将根据市安委会领导的指示、成员单位的要求或工作需要,确定不同时期的工作计划,适时召集有关单位会议或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今年的工作安排:8月份,重点研究、开展对工贸行业领域“黑名单”的联合执法、惩戒工作;9月份,重点研究、开展对渣土运输领域“黑名单”的联合执法、惩戒工作;11月,重点研究、开展对物流运输领域“黑名单”的联合执法惩戒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排查、认真梳理,按要求及时上报一批符合守信联合激励、失信“关注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各有关单位要立足本单位的职责、权限,研究拓展联合惩戒举措,把能用于惩戒的政策措施全部拿出来统筹使用,综合运用税收、融资担保、资金补贴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管用的手段,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机制。

      (四)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安全生产信用建设的重要信息,至少每半年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报送一份本部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内容包括本部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的思路、安排、重大措施,典型经验与做法,主要问题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等,尽快实现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执行、反馈闭环管理。

     

      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抄送:省应急厅,市委办、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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