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2500-2020-00021
    • 备注/文号:泉应急函〔2020〕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3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04-08 15:29

    泉港区政府:

      吴宏等九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泉港石化卫生应急处置综合救援中心用地的建议》(第1253号)收悉。根据要求,我局是协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泉港石化卫生应急处置综合救援中心建设的必要性。2018年11月4日,泉港区东港石化发生了碳九泄漏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2019年1月4日,泉港区福建联合石化又发生了一起闪燃事件,造成10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有9人入院治疗。这两起事故的发生,给我市敲响了警钟。因为,我市目前已有泉港和泉惠两个石化工业园区,石化产业已经成为我市的重要支柱产业,而且今后还会有许多下游的石化项目陆续建设和投产,在促进我市GDP增长的同时,也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风险。这就要求我市既要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尽最大可能遏制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要加强应对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可能发生的石化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准备工作。因此,有必要加强泉港石化卫生应急处置综合救援中心建设。

      二、推进泉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我市事故综合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为加快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切实提升我市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我局正在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目前,市应急指挥中心已完成在东海大厦D幢的选址,并列入2020年建设计划,现正在抓紧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二是我局将借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之机,积极指导泉港加强石化卫生应急处置的有关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快速协调联动的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机制,提升市、区两级应对石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分管领导:谢招南

      经办人员:谢桂才

      联系电话:159595******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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