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503-0500-2020-00092
    • 备注/文号:公告
    • 发布机构: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27
    关于“泉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舆情监测服务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11-27 08:42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泉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舆情监测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泉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舆情监测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HSGCJ-202000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合同包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舆情监测服务采购

    1(项)

    100000.00

    2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三章。

      6.凡愿意参加谈判的合格谈判供应商请于谈判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内至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未购买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7、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

      8、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9、谈判时间:2020年12月4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0、递交谈判文件及谈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802/t20180201_2804587.html),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

      12、有关本项目谈判的相关信息(包括谈判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应急管理局,http://yjj.quanzhou.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采购单位: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

      联 系 人:小叶            联系电话:28285735

      1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5幢1单元403室、404室

      联 系 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6-2112322

      电子邮箱: fjhsgl@163.com

      15、本次采购解释权及谈判过程的答疑、质疑等归属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