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压紧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市防指3月15日对外公布了2021年我市13个县(市、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4座重要江堤、海堤、水闸防汛行政责任人、20座大中型和1座重要小(一)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并拟在《泉州晚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防汛抗旱职责,迅速上岗到位,熟悉预案内容和工程情况,督促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保障防汛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要求各地要逐级逐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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