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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02-06 10:48 点击量:1 【字体: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办、省应急厅、省消防总队的有力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始终牢牢把握住安全生产和消防基本盘,扎实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稳步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管执法,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9年1-12月,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46起、死亡118人、受伤220人、经济损失1496.45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7.1%、下降15.7%、下降3.5%、持平。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2019年以来,我市认真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指示批示要求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训词精神,组织召开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浙江宁波“9?29”火灾事故,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通过市委、市政府2019项目攻坚、政府工作报告、强基促稳等中心工作推动落实,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县级政府、市直单位“综治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巡查”范畴,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燃气管道、建筑施工、工矿商贸、旅游、暑期防溺水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台风、强降雨等自然灾害应对工作,科学精准防御,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一是压实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市县两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库281个,其中41个市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由市领导进行挂钩整治,带队调研进行现场办公,已完成整改249个,以点带面切实解决推动一些长期停滞不前的安全生产“疑难杂症”问题。以市安委会名义,制定出台《泉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督长制》(试行),将全市95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督长,挂钩给市领导,明确职责及监督检查内容。针对历史遗留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行刚性治理措施,市政府挂牌督办4个区(市)、4个镇(街),各县市区自主挂牌督办6个重点区域、5个行业领域,市、县两级主要领导亲自挂钩整治20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和22家重大隐患单位,将14个消防突出问题纳入市委“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清单,高效整改落实。二是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将市安委会下设的19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升格为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专项委员会工作职责,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行业监管合力。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守信享有优先提供服务等10项激励措施、失信在融资受限等15项惩戒措施,有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强化事前问责。制定出台《泉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督办和问责移送暂行规定》,强化事前问责,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隐患整改“闭环”。制定出台了《提示告知警示通报和约谈、问题整改督办以及问责、事故查处挂牌督办三项制度》,对5起一次死亡两人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督促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责任追究;组织4场约谈会,以市政府的名义约谈了属地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深刻检讨事故发生原因,研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五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2019年共组织事故调查6起,其中一般事故2起,较大事故4起(其中一起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均已结案。共建议党政纪处分26人,其中科级干部10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行政处罚2人,并对4个事故发生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2019年,我市结合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预防积水触电整治、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整治,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整治大会战、“三合一”百日大会战、住宅小区专项整治、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文物消防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回头看”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2019年全市消防共督改隐患1.06万余处,处罚544家,查封105家,三停135家,罚款642.46万元;市应急局开展行政处罚31起,处罚185.1万元。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市委、市政府“春季攻坚行动”重要内容之一,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格考核评比。全市共有3.9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参与“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检查排查发现隐患7.6万余条,停产停业整顿84家,取缔关闭35家,罚款788万元。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坚持常态化排查与阶段性重点整治相结合,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检查、工贸企业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等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共有40657家生产经营单位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单位和场所37941家,检查排查发现隐患119847条,已完成整改118569条,整改率98.93%,限期整改8697家,停产停业整改153家,取缔关闭102家,罚款2106万元,到期应完成整改的隐患全部按期完成整改。三是开展“三合一”专项整治。认真吸取南安市美林街道秋洪卫浴厂房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地毯式摸清“三合一”场所10266家,目前整改率63.8%,两次组织开展督查暗访,发现153条问题,严肃问责处理80人,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三合一”场所577家,其中生产性210家,经营性367家,罚款250万元,责令“三停”458家,拘留4人。四是开展“防火险保平安迎大庆”隐患整治年专项执法行动,紧盯十类重点场所(区域),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火灾隐患、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投入3323.8万元,召开52场次消防工作约谈会议,约谈培训单位3266家,督促21000多家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并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五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智慧安监”平台,扩大纳入平台监管的企业,由2017年的5000多家,扩大到13309家,并推动企业常态化开展风险摸排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推进城市安全风险评估,评审通过了《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电子地图》、《泉州市城市安全规划(2019-2028)》、《泉州市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实施方案》等“四项成果”,并强化成果运用。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举行网上竞答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竞答活动,竞答平台的访问量达1400余万次,参与人数达270余万人次,覆盖范围之广、参与人数之多、群众反响之热烈超出了预期,举办了应急管理知识竞赛预赛、电视知识竞赛决赛,通过电视转播,进一步普及应急管理知识。二是增强公众消防意识。围绕“119”消防宣传月强化公众宣传,挂牌成立2个市级和13个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组建13支百人消防公益宣传队,发动419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1.1万余名微型站队员、2万余名网格员等结合日常工作,走村入户、与群众拉家常式地开展宣传教育。全市累计接待群众咨询10万余人次,发放80万余份宣传资料,累计向群众发送短信100万余条,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及消防知识讲座2000余场次。三是发动社会单位参与。各级消防部门累计召开42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例会,对168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员、微站站长等4类人群开展集中约谈培训。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发动10万余家单位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向各类主体发放《告企业的一封信》,督促单位自查自改“三合一”火灾隐患。四是加强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机制。出台了《泉州市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在市、县两级和重点乡镇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站,共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库35个,专家人数973人次,聘请专家21072人次协助开展检查14592次,检查企业7447家次,排查隐患35292条,指导企业整改31178条,发放专家劳务补贴1271.5万元。五是在全市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保险公司把工作的重点由传统的注重善后理赔服务转变为注重事前预防方面上来,按不低于保费总额30%的比例提取事故预防专项资金。共承保215笔,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8.69亿元。六是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制定出台《泉州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建设防火导则》。用心办好消防民生实事,市政府每年投入500万元(3年合计1500万元)用于智慧用电安全建设;投入93万元为全市4663户农村留守老人住所免费安装 “智能烟感”;在德化县试点电力精准扶贫,为506户农村贫困家庭改造老旧电气线路。目前,全市已累计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2441套,设置智能充电桩4.2万余个,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2.4万余个,简易喷淋3700件套,新增市政消火栓100个。

  (五)强化应急救援值守,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下发《2019年防汛值班工作方案》,强化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二级值班带班1类单位”有关值班值守要求,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并在节假日期间派出工作组,采取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重点对商超、车站、城镇燃气、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星级酒店、危险化学品、港口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企业值班值守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累计检查企业20家次,检查发现问题10条,有力督促企业提升应急响应效能,确保突发事件处置高效有序。二是摸清全市社会应急力量及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实地普查调研,共普查出19支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132支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对泉港、泉惠俩大石化工业园区危化品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人员结构、车辆装备类进行普查,共普查出政府专职石化应急队伍1支、企业应急救援队伍5支、应急救援队伍人员437人、重要应急车辆53辆,初步建立起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信息库,为应急准备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开展应急预案信息填报工作。通过网上填报应急预案基本信息,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掌握我市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制定颁布执行情况,加快推动全市各类应急预案汇集共享,截至目前,已完成政府类应急预案填报219份,企业类应急预案填报314份。四是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托3个消防大队高标准组建地震、交通、石化专业救援队伍,组建专职供水中队和7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联合属地兴晖渣土有限公司成立工程机械队,整合现有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对蓝天救援队、迅捷水上救援队等社会力量挂牌管理,实时接受消防救援队伍调派,全方位构建强有力的灾害事故处置体系。推进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泉州)基地建设工作,计划总投资11260万元,目前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已完成应急救援车辆、装备采购合同签订,生产厂家正按合同要求积极备货,特勤消防营房有序建设中;推进多种形式队伍和小型消防站建设,年内完成5个小型站、16个全国重点镇和55个一般乡镇专职队达标建设;聚焦基层救援实际,集中采购1339件套易损器材、528件套水域救援装备。

  五是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对全市742家危化品企业开展预案修制订、熟悉手册制作和实装实战演练,共开展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256次。深入辖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危化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中队级熟悉演练3382余次、支队级演练12次、随机实战拉动演练15次,举办战训大讲堂9次,召开战例研讨会5次。我市消防救援队伍代表省消防总队参加消防救援局“火焰蓝”杯比武竞赛,取得较好成绩。六是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已通过论证、选址,目前该项目(第一阶段)已进入可研与初设阶段,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中心规划设计、装修及办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应用架构设计和相关成员单位信息系统的接入与共享等,力争2021年6月底前上线试运行。七是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2019年共报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个、避灾点提升建设13个,省财政下拨建设资金50万元;做好救灾物资库及库存物资的摸底工作,全市现有救灾物资库13个。

  (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市深刻汲取欣家酒店坍塌事故教训,痛定思痛、痛下决心,举一反三,以战时攻坚的态度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的攻坚战、持久战,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底线。自3月9日以来,全市累计上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发现隐患总数208653项、整改完成199963项、整改完成率95.55%;各部门督导检查发现隐患204743项、整改完成188400项、整改完成率92.02%;共责令限期整改单位49808家、停产停业整改698家、取缔关闭172家、对561家企业行政处罚678.5万元。一是建立健全“1+4”指挥体系。制定《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整治房屋安全、危险物品和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自然灾害4个方面,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成立由市委康涛书记、市政府王永礼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的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并抽调业务精干集体办公;下设综合协调组、房屋安全、危险物品和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自然灾害4个专项工作整治组,由市政府各相关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4项制度,聚焦发现的重点难点、薄弱环节,点对点督促提醒,与县(市、区)一起会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督导工作机制,建立阶段工作要点指导机制,完善市领导挂钩重大隐患整改机制,部署开展商贸行业、小作坊小加工厂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家底摸清摸实、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二是明确系统治理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关键”和“四有要求”(“三个关键”即关键是守住红线,盯紧房屋结构与消防安全、人群集聚两个维度交叉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迅速摸排出来,百日内拆“引信”、排隐患,确保不倒房、不起火、不死人;关键是长效机制,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破解安全隐患“查不上来、整不下去”的问题,把长治久安的制度建起来;关键是不搞一刀切,善于解决两难、多难问题,既防止措施不力、不作为,又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乱作为。“四有要求”即指挥部要心中有数、部门区块要有责、阶段性要有果、督导要有标),聚焦“查不上来、整不下去”堵点痛点,强化补短板,结合“两会”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和吸取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依托全市7067个村网格、1.2万名专兼职网格员,“镇村干部+网格员”解决“谁来查”问题;开发大排查大整治信息平台,导入四经普和工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并结合卫片图斑、房屋二维码、用电监控系统等大数据,进行匹配、比对、核查、清洗解决“查不准”问题;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行专家一线参与排查、鉴定、评估解决“不懂查”问题;实行“企业自查+县乡实地复查+市县督导组和行业部门重点抽查”三级过筛解决“有遗漏”问题;以市级为主体,针对山区、沿海县(市、区)的实际,随机抽取部分乡镇、村居,逐栋逐家过筛,对少排漏排的,责令全面返工重排,并由执纪部门追究责任,破除“过关心态”“侥幸心理”,解决“走过场”问题,坚持分类处置解决整改“一刀切”问题、销号闭环解决“不彻底、没清零”问题、过程督导解决基层“不去查、不会改”问题、联合惩戒解决企业“不想改、不愿改”问题,建立分级分类分期整治隐患机制。既采取“短、平、快”办法解决当前安全隐患问题,又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扎实做到“五个紧盯不放松”(紧盯重大安全风险不放松、紧盯涉及两会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不放松、紧盯重点行业领域不放松、紧盯自然灾害和应急准备不放松、紧盯疫情防控不放松)。三是宣传引导与曝光教育相结合。强化正面导向宣传。结合清明、五一、“5.12防灾减灾日”、复学前后等节点,刊发动态新闻、系列报道11000多篇(条),引起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新华网等上级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制作分发宣传折页、传单、海报等宣传品53万份,拍摄安全生产公益系列宣传片,通过1700多套村村响设施、400多部流动宣传车巡回播报等方式解读政策,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组织专题舆情监测,梳理处置敏感舆情240多条,呈报《网络舆情》49期,防止次生舆情、点“炮仗”问题。曝光反面形成震慑。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和新媒体平台陆续曝光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三批共49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及人员名单两批24名,同时公布第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两违”案件名单共241宗;洛江、泉港、安溪等地创新推出“红黑名单”制度,对未履行主体责任的违法企业进行曝光。四是制定出台《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省上2个专题和10个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增设一个细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专题专项实施方案,并将渔业船舶、建筑施工、渣土车细化成独立方案,煤矿和非煤矿山合并为1个方案,合计总方案1个、专题方案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12个,工作机制1个,每个方案都列出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逐条逐项明确整治重点任务、细化量化完成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实行挂图作战。在省上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我市结合实际,将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挂钩整治机制、落实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和尾矿库库长制、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行“保险+服务”模式、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开展“智慧消防”建设、加强战略合作、落实“属地+行业+专业”整治机制等十项机制作为解决安全隐患“查不上来、整不下去”的工作机制。同时成立了康涛书记、王永礼市长为组长,洪自强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办,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相对集中办公。五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在全面完成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打好重点项目“安全牌”,邀请13名专家对中化乙烯项目试生产安全进行全方位指导服务,确保项目安全投产。(2)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共组织检查35矿次,查出隐患和问题79条。(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将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划线标识及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创城重点整治内容,并运用大数据,固化了“智慧用电”、“2000度用电量”排查等新举措,有效解决了电气火灾高发和三合一“回潮”问题。(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以“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渣土车源头管控弱化、超标电动车违规生产销售”等影响交通安全的八个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开展重点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已查处“百吨王”严重超载违法行为404起。(5)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组织各任务牵头单位对77条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研究提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完成时间节点,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挂图作战表,实行挂图作战。(6)渣土车安全整治方面,紧抓渣土运输装货源头,引入源头信息监管系统,加强动态监管,全市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49563人次,查处违规渣土车4626辆(次),处罚金额812.07万元。(7)渔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联合海事、海警、海洋渔业等部门开展港口和海上执法专项行动,全市检查港口964个次,登临检查渔船2384艘次(其中45千瓦以上渔船1552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渔船586艘次(包括责令整改渔船)。(8)城市管理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着手编制泉州市城市管理行业“十四五”规划,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地下管网普查、城市桥梁检测、城市防洪排涝、城镇燃气整治,严厉打击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为。全市累计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较大的违建252宗、17.57万平方米,其中涉及“三合一”隐患违建73宗、2.78万平方米。(9)房屋安全与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坚持“每周一督导、半月一汇报、每月一通报”制度,深入镇村一线,对各地已处置房屋进行实地督查。突出对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塔吊日常和应急期间防台风措施。已累计检查558台建筑起重机械(292台塔吊、266台施工升降机),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安全隐患786条。(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做好“一园区一册”的园区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采取聘用专家为园区项目入驻、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监管、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咨询。(1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制定出台《泉州市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环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导则》、《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行业检查指引导则》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企业自查指引导则》(泉环固管函〔2020〕12号),指导全市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做好环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2)自然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做好台风防御,开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同时开展避灾点全面排查,做好抗台全面防护。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还不够均衡。一些地区、行业(领域)不够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全面,一些制度在基层、企业末端落实还不够到位。二是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职能职责虽基本明确,但履行职能的技术手段和支撑体系还十分薄弱。三是火灾防控难度不断加大,“小火亡人”形势不容乐观;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较为薄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仍有待提升。

  三、2020年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刻汲取欣佳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切实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持续深入开展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2019年各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房屋及建筑施工、铁路安全和海上安全等专项行动,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深入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开展“回头看”,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安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推动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各有关部门按重点任务分工落实)

  4.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规划设计。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泉州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进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打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之战,进一步推动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市应急局、发改委牵头,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交警支队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创新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个责任”落实。切实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项责任措施。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绘制复工复产计划图,结合无疫情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较多病例疫情区等四类疫情区特点,实行分区分类、精准施策、有效服务、差异化复工复产。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班班见领导”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激和极端做法。(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运用信息化技术、专家咨询服务、点对点现场指导等手段创新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服务和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严防企业因赶工期、超能力生产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加强酒精等消杀类危化品企业安全服务,严厉打击非法配制、运输、销售消毒剂行为,指导企业加强消杀环节安全管理,严防消毒剂使用储存不当引发事故。采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做法,集中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巩固提升好的经验做法。全面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探索人员密集型企业、场所等遇突发事件人员分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中安全监管应急机制,同时大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织牢织密织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8.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2019年度考核和主要负责人履职点评工作,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挂牌督办等“组合拳”,推动《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我市贯彻意见落到实处。(市安办、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9.持续推动领导挂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2020年度再收集汇总一批市、县两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落实领导挂钩督办,推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有效整改、重大风险有效管控。继续推进尾矿库库长制和重大危险源督长制。(市安办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10.推动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生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制度,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创建的内生动力。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加强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挥市属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市应急局、国资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深入排查隐患,健全预防控制体系

  12.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重新梳理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并组织对《企业隐患自查指引导则》和《部门监督检查指引导则》进行重新修订完善,确保简单化、可操作化。组织梳理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点,并进行分级管控,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都要建立本级重大风险点台账,列出管控措施,并实施具体管控,同时将重大风险点列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增加检查频率,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安全风险。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抓紧制定并实施我市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启动搬迁改造项目的验收销项工作,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灰犀牛”风险(市应急局、工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对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加强生产准入管理,加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深化渣土车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开展全市道路沿线开口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非法挂靠经营、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运船舶违反禁限航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商渔船碰撞。积极推进渔船通导与安全设备建设项目,加强渔港视频监控、渔船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泉州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分工负责)。完善“公跨铁”立交桥上车辆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的防范措施,健全完善高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交警支队、中铁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在房屋市政、建筑施工、公路、水利、电力、建筑安装等建设工程领域,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信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整治行动。深刻汲取欣佳酒店楼体坍塌事故教训,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整治行动,通过拉网式摸底排查、隐患处置,切实解决房屋安全问题,化解一批历史存量“两违”建筑,新增“两违”一律拆除,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擅自改变建筑功能牟取非法利益等现象。(市住建局牵头,城管局、公安局、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商务局、应急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严厉打击煤矿“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行为(市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制淘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市应急局负责)

  18.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标准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住建局、城管局、商务局、文旅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再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推进“智慧消防”工作,推广运用先进实用的安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实现森林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林业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改,抓好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整治。加大打击 “黑气”力度,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推进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交警支队分工负责)。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市应急局负责)。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民航、城市轨道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军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市应急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交警支队、晋江机场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1.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部署推动各地区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发挥好城市网格管理员作用,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及时研判隐患,制定方案整改。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地铁、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等示范创建。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市安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构建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23.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形成安全生产信息化的“智慧大脑”。完善我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升级改造应急指挥骨干网络,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接入的技术支撑工作,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监管”等新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市应急局、发改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工作,突出发现和解决本质问题,跟踪评估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制度。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先进企业安全承诺、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合理划分市、县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市应急局、住建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25.持续推进科技兴安强安。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推动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推进化工园区以及尾矿库、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开展事故风险隐患分析。推进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市应急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开发泉州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手册》;结合综治网格,划分辖区安全生产网格,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单元三级网格工作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摸清辖区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底数,组织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建立并落实“网格员”激励措施。(市安办牵头负责)

  27.发挥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作用。建立健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推进在县级和重点乡镇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站,引入与当地产业、企业类型相适应的专家长期入驻,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做好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服务,建立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共保体,探索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试行)》,严格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委宣传部、应急局、财政局、文旅局、金融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深化煤矿瓦斯、透水、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大煤矿机械化开采工作的推进力度,扩大煤矿机械化试点采面,推广一批防灾减灾治灾新技术、新装备。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三年专项行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建设、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鼓励普通国省道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加大铁路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封闭的推进力度。(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城市管理局、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支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建强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地方加强园区、开发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防火隔离带、瞭望塔、停机坪、水源点等基础设施(市应急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进一步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研究制定配套规章标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0.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健全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大力实施《泉州市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市委宣传部、文旅局、应急局、团市委、总工会、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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