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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等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19-06-19 15:28 点击量:1 【字体:

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市安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泉安委〔201913)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冶金等行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 617

 

(此件主动公开)


冶金等行业防风险保平安

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泉安委〔201913)的部署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将2019年作为“火灾隐患整治年”,现结合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电力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和影响大的火灾,有效减少“小火亡人”火灾,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结合冶金等行业企业消防安全特点,重点整治以下十类突出风险问题: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分隔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电气火灾隐患。使用无证或“三无”电线、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电表箱、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未设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增加线路负荷。电气设备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步骤及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620日前)

在当地县级安委会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进一步组织召开会议,分析本辖区冶金等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制定本部门年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同时,要组织对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整治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1010日前)

1.单位自查自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对照检查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630前,各有关企业要将《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属地乡镇(街道)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消防部门。纳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监管的单位,可通过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企业端报送。

2.政府行业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乡镇街道发动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网格力量开展排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对冶金等行业企业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要对照《泉州市冶金等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要求》和《泉州市冶金等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附件2)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台账(附件3)备查;对检查到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的企业,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要录入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 629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应确定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不少于1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或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情况进行重点整治、示范整改,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备案。

3.组织专项行动。在企业自查、政府和行业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一级牵头部门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火灾隐患整治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913号)的重点专项行动责任分工,采取联合行动、联合督导等检查措施;市安委会将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十类重点场所和市级挂牌督办单位进行指导检查;消防部门将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

(三)考评验收阶段(20191011日至1020日)

按照市安委会制定的考评验收细则,组织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专项行动要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重点抓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或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要将主体责任落实差、管理漏洞多的单位纳入重点整治范围,提高设防等级、强化督改手段、严格处理措施。针对突出风险,组织重点企业、连锁集团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

(二)强化技防应用。结合本辖区冶金等行业实际,多方保障资金用于推广实用的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措施,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按照智慧用电安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企业等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

(三)强化失信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泉州”网站发布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将消防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积极协调和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门户网站,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火灾危害性以及逃生自救常识;要积极利用楼宇视频、沿街店面LED、公交移动电视等媒介高密度、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要督促企业,对企业员工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专项行动部署情况及行动方案,请及时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6月至9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及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附件4);10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魏曼红,电话:0595-28385800,传真:0595-28385066,邮箱:qzaj5800@126.com)。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2.泉州市冶金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问题整治要求及排查方法

3.泉州市    县(市、区)冶金等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4.泉州市    县(市、区)冶金等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年工作统计表


附件1

单位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承诺登记表

填报单位(印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单位(法人)

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单位(场所)

实际名称

 

单位使用性质

 

地址

       县(市、区)        镇(街道)

消防安全

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是否自主

消防安全管理

是□  否□

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名称

 

直属上级单位

名称

 

单位与所在建筑关系

同一建筑    

单位的经营活动场所是否涉及地下

是□

否□

是否设在建筑底层沿街(商业综合体除外)

是□

否□

使用局部    

涵盖多栋建筑 □

建筑

数量

 

单位(场所)

面积(m2

 

所处建筑部位

所在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代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地上

          m2

建筑高度m

 

地下

        m2

消防设施设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防排烟系统□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独立式点型感烟探测器□  简易喷水系统□ 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其他□                                     

消防控制室设置

是否设有消防控制室

是□

否□

是否为消防控制室主管单位

是□

否□

独立□

合用□

消控室持证上岗人数

微型消防站组建情况

是否组建微型消防站

是□

否□

微型消防站人数

                

突出风险问题

突出风险问题细项表现

存在风险问题及整改措施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3.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防火分隔不到位

4.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5.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

 

6.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7.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

 

疏散通道不畅通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9.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违规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品

10.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11.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12.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消防设施损坏

停用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14.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1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16.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7.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18.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

 

19.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电气火灾隐患

20.使用无证或“三无”电线、电器产品。

 

21.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22.电表箱、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未设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

 

23.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增加线路负荷。

 

24.电气设备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重点岗位人员

责任不落实

25.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2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27.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日常管理机制

不健全

28.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

 

29.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30.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宣传教育培训

不深入

31.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

 

32.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其他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消防安全

承诺情况

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 □       本场所已落实防范措施 □

备注:1.“单位类型”栏按下列类别填写: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或其他;

2.本表一式叁份,一份单位存档,一份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乡镇街道安办。


附件2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3.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4.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1.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2.生产车间等场所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电气火灾隐患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选用合格产品,配电箱(柜)、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应更换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的产品。

2.电气线路敷设方式不符合要求,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3.电气线路老化,无保护装置,应及时更换端部变色、老化的线路,电表箱、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

4.电气设备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0.5m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5.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增加线路负荷,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3.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1.人员密集场所严禁使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搭建功能用房。

2.功能用房内的隔断材料严禁使用芯材为可燃材料的彩钢板。

1.查阅内装修工程档案。

2.可采用现场取样燃烧的方法初步测试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2.电气线路穿越或者敷设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中的,必须采取穿管保护等防火措施;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周围必须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

1.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的装修材料上。

2.电气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3.电气线路穿越具有聚氨酯材料的保温层时,应采取穿金属导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1.查阅装修档案,确定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部位的装修材料性能。

2.通过设备检修口查看吊顶内的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穿管保护。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应在首层采用实体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室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现场检查楼梯间在地下层与地上层连接处是否进行有效防火分隔,防火隔墙是否分隔到位,门是否为乙级防火门且保持完好有效。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对于“三合一”场所,应立即清退住宿人员。

现场查看分隔情况,防火隔墙是否存在门、窗、洞口,是否分隔完全。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1.防火隔墙:防火隔墙上不得随意开设洞口,有管道穿越的区域应封堵到位,不应有孔洞、缝隙。

2.疏散走道两侧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3.防火卷帘:应通过手动、自动的方式测试防火卷帘是否按原设计的逻辑关系动作。

4.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5.防火窗:其外观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的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窗扇应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应牢固、完好。

对建筑内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进行逐个排查,对照标准查看损坏情况。可通过吊顶检修口查看防火隔墙分隔情况。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敞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

1.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用具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2.防火门标识应醒目,开启方向上无影响开启的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使用插销、门吸等物件不应处于开启状态;常开式防火门不应用插销将门扇固定在开启位置。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

逐个检查楼梯间、前室的防火门,对照标准查看防火门情况。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1.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现场检查电缆井、管道井封堵是否到位,如存在间隙则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1.建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净宽等应与原设计一致。

2.建筑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严禁被封闭、堵塞和占用。

3.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严禁上锁。

1.查看建筑各层平面图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的数量、位置及净宽。

2.实地查看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安全出口的现状。

2.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实地查看场所门窗现状。

3. 建筑之间严禁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1.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应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2.建筑之间严禁违规搭建遮雨棚、临时建筑物或堆物占用建筑防火间距。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上严禁违规设置隔离桩、栅栏墙、绿化、临时建筑等。

1.查看总平面图中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

2.实地查看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现状。

4.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员工宿舍等有人员住宿的场所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安全出口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实地查看场所各层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门,首层疏散门、疏散外门现状。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生产加工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1.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2.厂房、仓库等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实地查看场所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现状。

2.企业生产车间内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

厂房内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时,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核对生产所需易燃易爆原料、半成品1昼夜需求量,实地查看中间仓库内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储量。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探测到烟气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采用发烟装置(可采用烟枪、蚊香或香烟来模拟烟雾)向感烟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后,向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警信号。

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手动”状态,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查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器各元件应能正常显示,无故障、屏蔽显示,主备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检查声、光、显示器元件和时钟是否显示正常,打印机是否处于开启状态;关闭火灾报警控制器主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能否启动供电;检查是否存在屏蔽、故障、监管、反馈等信号,反馈和监管信号要逐一说明原因。

2.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将控制柜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应设置在“自动”档。

日常巡查,检查消防水泵控制柜上的水泵控制按钮设置状态,如不在“自动”档,应立即旋至“自动”档。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水泵接到火警确认信号应立即启泵并正常工作。

1.打开湿式报警阀试水阀门,消防水泵应能自动启动。

2.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应能直接启、停消防泵。

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应完好,接到下降信号后,应能正常启动降落;电动故障时,应能手动下降。

检查导轨内是否有妨碍卷帘下降的障碍物;手动机构是否有效;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特别注意其折叠部位是否存在开线等不完整情形。

机械防烟系统

接到火灾确认信号能正常启动。

同一防火分区内的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累计两个报警信号触发送风口和送风机启动。

 

机械排烟系统

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触发排烟口、排烟窗和排烟阀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阀门应悬挂“常开”“常关”等标识标牌,并按悬挂要求将阀门置于“常开”“常关”状态。

1.日常巡查,检查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确保按照设计要求,阀门应处于其设计状态。

2.打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系统应能自动启动。

3.连接消火栓出水口、水带和水枪,打开消火栓出水口阀门,应能正常动作且出水压力符合要求。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

检查方法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和员工宿舍等人员居住场所无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电动自行车应至专用充电区域充电,不应在户内充电及将拆卸后的电池带入户内充电,也不应从户内飞线向电动自行车充电。

1.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将电动车停放公共区域和拆卸电池带入户内充电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2.开展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与员工签订电动自行车不入户充电协议。

2.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4.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与建筑其他功能部位应设置实体墙分隔,分隔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防火门。

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应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1.检查墙体是否为不燃材料,是否完整牢固。

2.检查防火门上粘贴的标牌,是否为防火门。

3.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除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外,不应用作其他用途。如用作储藏间等。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电气火灾隐患整治要求、检查标准和方法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及方法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选用合格产品,应更换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的产品

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有许可证编号或CCC标志,重点检查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箱(柜)、线缆、母线、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等产品的CCC标志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2.电气线路敷设方式不符合要求,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应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腐蚀、老化现象。2.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3.电气线路不能与可燃液体、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4.塑料护套线应明敷,不应直接敷设在顶棚内、保温层内或可燃装饰面内,配线回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应符合要求。5.敷设在电气竖井内穿楼板处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梯架、托盘和槽盒(含槽盒内)应有防火封堵措施。6.安装在燃烧性能等级为B1级以下装修材料内的开关、插座等,必须采用防火封堵密封件或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例如:石棉垫)隔绝。

3.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未完好有效,应及时更换老化的线路,安装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

1.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2.电表箱、配电箱(柜)等电气设备应有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3.现场使用的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是否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固定安装的电加热设备等大功率用电器具实际功率是否与设计相符。4。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多股铜芯线头应拧紧、搪锡。5.通过对重要设备、接线端子、引流线等红外测温检测否超负荷使用,防止设备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4.电气设备未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0.5m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1.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2。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0.5m安全距离,场所内灯具应安装不燃材料的保护灯罩,安装的通风、散热风机上附着的可燃残留物应及时清理。

5.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随意增加线路负荷,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1.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2.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或方法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单位是否以文件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

2.对于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近期重新发文明确的,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1.现场检查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

2.现场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

3.抽查值班人员是否能在紧急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至少做到“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3.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现场检查单位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的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排查方法、标准及措施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或方法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1.查看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检查最近1年内是否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单位有能力维保的自行组织维保,不具备能力的聘请取得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保)。

2.查看单位消防设施检测记录,检查是否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单位有能力检测的自行组织检测,不具备能力的聘请取得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3.现场抽查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

1.对于一般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检查制度,是否实行每季度至少一次防火检查,并及时发现、处置火灾隐患。

2.对于重点单位,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制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实行每月至少一次防火检查。

3. 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1.查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台账,检查是否进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是否及时组织消除火灾隐患。

2.现场抽查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检查是否加强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检查标准

整治要求

检查标准或方法

1.一般单位员工必须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1.检查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台账,提问岗位火灾危险性。

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消防安全常识。

2.重点单位必须落实消防培训预案演练制度。

1.查阅重点单位消防教育培训台账,灭火和应急预案制作及演练台账,是否做到每半年一次。

2.现场抽查提问员工对岗位防火灭火措施及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能力。

备注:单位在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排查时的方法、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方法和标准。


 

附件3

泉州市      (市、区)冶金等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序号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地址

发现的隐患问题

整改时限

督改人员

整改情况

 

 

 

 

 

 

 

 

 

 

 

 

 

 

 

 

 

 

 

 

 

 

 

 

 

 

 

 

 

 

 

 

 

 

 

 

 

 

 

 

 

 

 

 

 

 

 

 

 

 

 

 

 

 

 

 


附件4

泉州市      (市、区)冶金等行业火灾隐患整治年工作统计表( 月 日)

 

行业类型

排查单位或场所(家)

发现火灾隐患(处)

其中:已整改

(处)

整改率

%

技防应用数

共投入经费

喷淋

感烟报警

电动车集中充电

电气监控

冶金

 

 

 

 

 

 

 

 

 

有色

 

 

 

 

 

 

 

 

 

建材

 

 

 

 

 

 

 

 

 

机械

 

 

 

 

 

 

 

 

 

轻工

 

 

 

 

 

 

 

 

 

纺织

 

 

 

 

 

 

 

 

 

烟草

 

 

 

 

 

 

 

 

 

电力

 

 

 

 

 

 

 

 

 

 

 

 

 

 

 

 

 

 

 

备注

1.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按行业类型填报本辖区数据;

2.   本表从6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

3.   本表的数据为累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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