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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排除隐患能做到吗?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时间:2019-05-24 16:36 点击量:1 【字体:

  前段时间,全国多地生产事故频发,尤其是重特大生产事故的惨痛后果和无可挽回的生命、财产损失触目惊心。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拿出的每一份生产事故分析报告,总能披露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事故隐患受到的漠视和相关责任人的消极应对,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第一时间”排除隐患能做到吗?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安监工作者面前的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今后各级应急安全部门都要坚持事故隐患“第一时间”排除的工作思路,并争取在建立隐患立即排除制度方面有新的举措,为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积累更多的经验。

  我国法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其中“预防为主”是相对于事故而言。“预防为主”就是把预防事故的发生当作我们的主要工作,把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把事故消灭在隐患阶段、发生之前。只有消除事故隐患才能真正有效地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才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根本所在。

  现在,我们在日常的监管监察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总是给相关企业一定的整改期,这就使我们的一些企业、一些设备带病运行,事故隐患没有得到立即排除,如果在隐患整改期发生事故,就不好界定责任问题。

  如果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事故隐患立即排除制度,企业安全隐患除特殊情况或客观原因及时整改不了、需落实专人限期整改的外,其他所有事故隐患都应立查立改、立即排除。同时把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提前,即从生产事故发生后提前到发现事故隐患后,在发现事故隐患后,“第一时间”启动隐患立即排除制度,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事故尚未发生时,就通过一系列整改工作,对事故隐患进行排除,积极消除不安全因素,改善安全条件,截断由隐患向事故演变的途径,那么,生产事故将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使其难以爆发,同时也能使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真正从被动转为主动,并力求取得最佳效果。(程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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